南靖推出生态文明建设问责机制
东南网11月24日讯(福建日报 张辉 刘碧峰 林顺来) 近日,南靖出台《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县问责暂行办法》,建立县级生态文明建设问责机制。今后,南靖将对阻碍生态文明建设的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予以问责。
县纪委书记曾勇平表示,根据办法,问责对象将涵盖全县所有机关单位、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农村(社区)的党员、干部在创建工作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的,参照执行。南靖还专门组建生态文明建设专项督查组,对创建工作进行全方位监督检查,对领导干部在生态文明建设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对违纪违法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当前问责工作已正式开展,县纪检机关已就养殖污染整治不力、排放不达标等问题,约谈13名镇、村责任人。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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