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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1月6日讯(福建日报)长汀县地处福建西部,武夷山脉南麓,曾是我国南方红壤地区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区域之一。解放前,福建长汀就与陕西长安、甘肃天水并列为中国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三大地区。在20世纪40年代,长汀县就开始研究治理水土流失,但是直到20世纪80年代才开始有实质性进展。特别是新世纪以来,长汀县水土流失治理取得了显著成绩。根据2012年底的最新遥感调查结果显示:长汀县的水土流失面积已经由1985年的146.2万亩减少为45.12万亩;森林面积由275万亩增加到370万亩,森林覆盖率由59.8%增加到79.4%,林木蓄积量由1025万立方米增加到1289万立方米。
在前期搜集分析相关文献资料的基础上,今年8月21至24日,我们赴当地进行调研考察。其间,与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基层乡镇、村民委员会和村民代表进行座谈,实地考察水土流失治理重点区域,了解长汀县域经济发展规划,获得了很多感性认识,切身体会到长汀县水土流失治理所取得的显著成就,也激发了我们对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些理论思考。我们认为,长汀县的实践对于加快推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可能具有以下五个方面的重要理论启示。
第一,在大力推进社会经济的系统变革中建设生态文明。长汀县的水土流失问题存在了很多年,也很早就开始了治理的研究和实践,但是效果长期不显著,为什么?我们认为主要是因为原有的治理大体上是在不改变原有的生产生活方式的背景下实施的,依然延续着传统的农业生产和能源消费模式,是在一个相对封闭落后的社会经济系统中实施治理。这样的治理不可能从根本上改变人地紧张关系,因而注定是没有出路的。人口数量的持续增长、传统生产方式的持续使用、缺乏新生产方式的有效激励等等,都只能使得土地负载持续过重、水土流失状况持续恶化,或者是边治理、边恶化,难以有根本上的恢复。调研表明,长汀县在新时期取得水土流失治理的显著成绩,明显是与顺应当地以及全国范围内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趋势,促进农业劳动力转移,深化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改革,实施能源消费替代战略,推动社会经济系统的全面变革密切相关的。
广而言之,由于中国的实际国情,生态环境所面临的压力在传统的农业社会中就已经存在,并且局部形势非常严重。传统的落后的农业生产与生活方式,并不是像一些人所想象的是环境友好型的,实际上是生态环境持续恶化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我们今天要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就不仅仅是要转变工业社会的生产生活方式,更不是要简单地回归传统的农业社会。事实上,我们必须大力推动双重的社会经济系统变革:一是推动传统的封闭落后的农业生产方式向更加开放的集约高效的现代农业生产方式转变;二是推动传统的粗放的工业生产方式向更加先进的、集约高效的现代工业生产方式转变。只有在这样深入系统的社会经济变革中,才能持续有效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缓解生态压力,促进生态恢复。
第二,善于识别和把握环境治理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机会之窗”。长汀县水土流失治理在最近30多年来,特别是新世纪以来取得显著进展,与对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所创造的生态治理的“机会之窗”的及时识别、把握和充分利用是密切相关的。或许这种识别、把握和利用的自觉性、预见性不够,但是不可否认,长汀县水土流失的治理实践在事实上确实契合了社会经济发展所带来的“机会之窗”,从而给其他地区更加自觉的、有意识的行动提供了重要启示。伴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大量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极大地减轻了水土流失区的生态承载压力和水土流失治理压力。根据《2013年长汀县统计年鉴》数据,2012年长汀县乡村从业人员中从事第二、三产业的比例共计约61.5%。我们在曾经的水土流失重灾区——三洲镇三洲村走访时,据村委会干部反映,该村目前的劳务输出所占比例大约是40%,其中二成左右的村民在长汀县城转移就业,二成左右赴县外务工经商。如果没有非农产业和就业的快速发展,长汀县人地关系的紧张形势就难以缓和,水土流失治理也就难以有效推进。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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