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福建频道>福建政经 >正文

泉州“超标”电动车不予上牌
来源:东南网 2011-05-31 编辑:黄水来

近日,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四部委联合发文,要求整改当下电动自行车产业,限期淘汰在用“超标”车。

对此,泉州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泉州目前路面上的电动车有80%是超标的,不少交通事故也与电动车有关,他说,“超标”电动车不予上牌,并将考虑设淘汰过渡期。(东南网手机版)

首页> 福建频道>福建政经 >正文
相关新闻
·四部委:限期淘汰超标电动车
·长沙拟对骑电动车打手机罚款
·福州电动车回购截至7月31日
热点推荐更多>>
互动精选更多>>
福建要闻 国内热点 文化教育 热点专题
台海播报 环球扫描 娱乐体育 互动反馈
生活服务 论坛热贴 博文精选 报料投稿
< 返回首页 | 回到顶部 >
东南网旗下网站 | 律师严正说明 |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