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光废水案 张虔生等三名高层以证人身份到案
2013-12-27 16:1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徐家傲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东南网12月27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高雄地检署检方为侦办台湾半导体封测大厂“日月光”,涉嫌排放毒废水污染高雄后劲溪一案,在今(27)日下午紧急以证人身份传唤刚从美国回台的董事长张虔生,和营运长吴田玉,以及总经理罗瑞荣,等3名日月光高层到案,目前三人均由检察官侦讯当中。三人均以证人身份到案,对排污案提出说明。 对于涉嫌排放有毒废水污染高雄后劲溪一案,张虔生在日前表示,在第一时间就要求同事厘清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他澄清,绝无蓄意排放污水、绝无私设暗管,目前全力配合相关单位的调查,如果确认有失职及违反法纪,绝不护短,如果有应承担的责任,绝不规避。 不过,对于张虔光的说法,高雄市政府显然不买帐,环保局长陈金德对于张虔生说K7厂排放污水超标是单一事件,直批根本是“胡扯!”而环保团体也认为,排放污水这么多次被抓到,怎么可能如张虔生所说的“非蓄意”,陈金德还指出K7厂在10月1日硫酸槽溢排,厂方称说故障却未通报,“这难道不是故意吗?”
|
相关阅读:
- [ 12-27]台湾检方传日月光副总、处长 厘清偷排废水疑点
- [ 12-26]日月光K7厂排废水 台经济部门:无暗管认定应变不足
- [ 12-24]台湾经济部门负责人忧日月光停工冲击GDP遭痛批
- [ 12-24]从“日月光事件”看企业社会责任
- [ 12-23]高雄市长避火线 环保局拍板K7厂局部停工
- [ 12-23]台湾经济部门负责人:日月光停工超3个月恐影响GDP
- [ 12-23]“立委”提案制定“日月光条款” 防堵边违法边抵税
- [ 12-23]日月光董座访陈菊求复工 70度鞠躬作三大保证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