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台海>台湾社会> 正文

台湾检方传日月光副总、处长 厘清偷排废水疑点

2013-12-27 09:2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徐家傲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12月27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高雄地检署侦办日月光涉嫌偷排废水污染案,检方发现,日月光发出申请书,正本给加工出口区,副本给环保局,但两单位看完后,都没做决定,仅“陈阅后存查”。然而公文“存查”是较不重要公文才以存查处理。

雄检昨再度传唤以500万新台币交保的日月光副总林显堂和在押厂务处长苏炳硕,厘清废水污染排放通报经过与两人的职权划分。

检方指出,苏炳硕在日月光工作25年是资深元老员工。苏和林两人职权管辖有许多重叠,苏担任厂务处长,负责K1到K15厂;林显堂负责K1到K15厂、厂务处与人力资源处,位阶显然比苏高;检方要厘清副总林显堂是在事发后才知情,还是事前就知道。

检方昨下午以证人身份传讯4人。检方日前调阅加工出口区与环保局公文往来,针对环保局9月底接到日月光申请书,指10月5日废水将海放,但到10月4日都未收到环保局的许可或驳回公文,日月光也不急着催促回文,厘清相关疑点。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