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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公款接待均严格预算 虚报诈领以贪污等罪论处

2013-12-27 07:42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徐家傲 陈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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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面案例

“标哥”政坛无敌手 却栽在公款“喝花酒”

颜清标,有人称“冬瓜标”,也有人称“标哥”。在很多人的印象里,他是台湾黑道大佬,真正的“台中王”。

江湖出身,为人海派,黑白通吃。尤其在大台中地区,颜清标势力更是无人能敌。“维基百科”如此描述此人,“他曾犯下过贪污、枪炮、杀人未遂、顶替和加重强盗罪等罪行。1987年因‘一清专案'被送绿岛管训。”很多人对他敢怒不敢言。

1991年,32岁的“标哥”凭着不算好听的名声踏入政坛。短短几年内,一路由里长、县议员选到省议员、议长,几乎每战必胜,找不到对手。

1999年4月5日到2000年11月29日期间,颜清标先后与友人到台中市金钱豹系列酒店、海派系列酒店等场所吃饭喝酒、唱歌跳舞,甚至带小姐出场寻乐。被揭发后,检方调查显示,颜清标在这些场合要求店家开立统一发票或收据,从特别费中报销付给小姐的坐台费、出场费,及打赏小姐、服务人员等500多笔费用,金额达新台币1814万元,触犯利用职务诈取财物罪。

不甘束手就擒的颜清标,把案子拖了约十年,更审四次,虽然罪刑愈判愈轻,但最终仍于2012年被以贪污罪判处3年半徒刑,锒铛入狱。

点评:公款接待费,虽是用来吃吃喝喝的,但既然是预算支列的公款,吃吃喝喝就得是公务需要。用公款接待费去泡妞把妹、去寻欢作乐,天下有这道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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