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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业者跨海求偿告大统 第一波索赔526万元

2013-11-13 10:2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徐家傲 陈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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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认证食品之后若再出包

“经济部”与“农委会”负责人将负责

由台当局认证的16种安全标章食品,近年来竟有十种发生问题。“经济部长”张家祝、“农委会主委”陈保基昨(12)日在“立委”要求下,表示三个月内会完成清查,并承诺认证食品之后若再出包,他们会对此负责。

“立法院”昨天进行施政总质询,民进党“立委”蔡其昌质询,若清查完毕后,标章再出问题,张家祝、陈保基应承诺负责。张家祝、陈保基则点头说“好”。

“行政院长”江宜桦表示,相关食品标章确实要全盘制度检讨。“经济部”、“农业委员会”已在清查GMP 、CAS等标章产品,清查完毕预计需三个月。

此外,“政务委员”张善政昨天邀集相关部会,审查“食管法修正草案”。本次“修法”重点有三,一是提高食品掺伪业者最高罚锾,从1,500万元提高至5,000万元,刑责由三年提高到五年;二是提高食品标示不实最高罚锾,从20万元提高到400万元;第三是设置食安保护基金。

“修正案”将在周四提交“行政院”核定,随后将送入“立法院”审议,预估最快可在明年初上路。

张善政表示,“新版食管法”将授权当局或地方可以筹设食安基金,财源主要来自罚锾移拨,但若有需要,日后也可编列公务预算。食安基金用途,可作为消费者集体诉讼经费、健康风险评估,或补助与食品安全及消费者保护有关的费用。但无法直接用来赔偿消费者,消费者损失,仍必须向造成伤害的厂商求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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