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三明频道 > 政法 > 正文

将乐法院审结一起赌博犯罪案件

2024-05-08 17:27:12  吴瑞林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蔡晓卿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5月8日讯(通讯员 吴瑞林)近日,将乐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赌博案,被告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2023年10月至11月期间,被告人孙某租用将乐县古镛镇某地房屋,使用手机、微信联系赌客以“十三水”的方式聚众赌博,以赌客每赢“20水”收取“1水”20元的方式进行营利,孙某抽水营利至少40600元。经鉴定,2023年1月至11月29日,孙某组织赌博至少51场次,累计赌资至少1164300元。

2023年11月29日,公安民警将孙某抓获,并现场查获扑克牌104张、未使用的扑克牌2副、筹码牌54张、孙某持有的1400元、荣耀手机一部机邹某帮助孙某代持的18000元。孙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经将乐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累计赌资至少1164300元,累计抽水盈利至少40600元,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罪。孙某有犯罪前科,具有酌定从重处罚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孙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故以赌博罪判处被告人孙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三明要闻
    更多>>本网原创
    • 新闻图片
    • 魅力三明
    更多>>重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