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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将乐:丈夫婚内向妻子借钱 离婚仍需偿还

2022-09-02 15:18:22  方静 肖求盛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肖晓敏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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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9月2日讯(通讯员 方静 肖求盛)婚姻存续期间,妻子大量向外举债帮助丈夫创业,然而,在离婚后,丈夫却屡次失信,拒绝还款。近日,三明市将乐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成功扣押被执行人车辆,推动了案件顺利执结。

据悉,原告傅某与全某于2021年1月因感情不和经调解解除婚姻关系。在婚姻存续期间,因全某经营废品回收业务需要资金,傅某通过向银行信用卡透支,向父母及其他人借款等方式筹集资金共计468000元。经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由全某每月15日向傅某支付20200元,再由傅某向银行和其他人清偿。但协议签订后,全某仅向傅某支付了3000元,其余项分文不给,致使傅某无法按期归还银行和他人所借款项。傅某无奈之下,只能诉诸法律。经将乐县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由全某每月支付8000元给傅某,如全某连续二期未足额付清,傅某有权就尚未支付的全部款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因全某屡次失信,傅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全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全某却无动于衷。经查找,被执行人全某名下仅有一辆车,执行法官立即赶赴现场,向其出示了相关法律文书,告知其不得阻碍人民法院依法执行生效判决,在执行法官的释法明理下,全某清理完个人物品后,执行法官将该车扣押并运送至法院。后经双方协商,该车以45000元抵债给傅某,现车辆已完成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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