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女性就业歧视,非一方之力、一时之功,还需社会各方齐心协力,给女性营造一个更公平、自在、舒适的“无差别”就业环境,迎来女性体面就业的春天。】 又到了三八妇女节,职场女性的就业话题再度受到关注。智联招聘6日发布的一则报告显示,超八成女性认为在就业中存在性别歧视,其中,超两成女性认为在就业中性别歧视严重。此外,72%的受访者表示自己的直属领导为男性,只有28%的受访者表示领导为女性。(3月7日中新网) “超八成女性认为在就业中存在性别歧视”这是社会的尴尬。此前全国妇联一项调查显示,高达86.6%的女大学生受到过一种或多种招聘性别歧视。56.7%的被访者在求职过程中感到“女生机会更少”;91.9%的被访者感到用人单位存在性别偏见。按说,社会在进步,男女平等,为什么在21世纪的今天,女性就业歧视现象依然存在。笔者以为难在以下“三难”。 难在生理差异、传统观念、生育冲突,难在用人单位的利益博弈占了上风,难在法律保护疲软不给力。女性的就业权利是女性的基本人权之一,受到法律保护。《宪法》、《劳动法》、《妇女权益保护法》、《就业促进法》等法律中都有相关条款保障女性就业权。在以往的法律政策中,也有类似“不得以性别为由拒聘妇女等方式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内容,但是在现实中遭遇尴尬,由于缺乏可操作的具体措施,一些用人单位设立人为的门槛,对“不适合女性岗位”界定的模糊,或“编个理由”就被“不适合”挡在门外。 因此,破解女性就业歧视,非一方之力、一时之功,还需社会各方齐心协力。首先要破除旧观念,消除性别歧视。作为企业和用人单位来说,应尽社会的“有限责任”,而不是一概不买账。全社会要亮起反歧视的正义之剑,要让那些歧视女性的企业承担相关责任,不然,反就业歧视就会永远停留在纸面上,而女性平等就业之路也注定不会平坦。同时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劳动力市场的督查,对就业歧视要给予严厉的惩处,同时,要对年轻女性进行宣传,告诉她们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给女性营造一个更公平、自在、舒适的“无差别”就业环境,迎来女性体面就业的春天。 |
相关阅读:
- [ 01-17]社会要充当生育女性的安全阀
- [ 12-09]为女性营造敢对职场性侵说不的环境
- [ 09-20]影视剧应塑造健康的现代女性形象
- [ 08-24]女性的奥林匹克之路不平坦
- [ 08-24]“痛经假”也该在女性权益保护之列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