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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禁烟,提价不如限购

2016-03-14 08:57:00 薛家明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吸烟有害健康,但抽烟的人还在增加,而且呈低龄化趋势。昨日,全国政协委员、辉瑞制药中国企业事务部总监冯丹龙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她向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交了6份关于控烟的提案,建议设置卷烟的最低价格不得低于每包10元,降低青少年初始吸烟染上烟瘾的可能性。(3月13日 《华商报》)

首先要说明的是,冯委员的涨价禁烟提案不接地气,因为目前在市场上,价格低于10元的香烟,已很难买到。冯委员将青少年吸烟,归谬为10元低价烟的毒害,显然是找错了靶子。提价并不是禁烟神器。2015年,国家将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税率由5%提高至11%后,我国吸烟者每天平均吸烟15.2支,与五年前相比,还增加了1支。可见,提价并不能抑制烟草消费,相反却让烟草企业赚得个钵满盆溢。

其实,青少年吸烟,真正的问题出在供给侧。由于处于青春期,青少年的自制能力较差,好奇心重、模仿能力强,遇到什么“好玩”的事,都试图尝试一下。因此,青少年更容易被影视作品、现实中的吸烟桥段感染,产生吸烟冲动。这很正常。但不正常的是,青少年几乎不受限制,就能在小卖部、烟草专卖店,轻松的购买香烟。而这些供给侧的放水,才造成了青少年吸烟的泛滥真因。

可见,就青少年控烟而言,提价不如限购。试想,假若在青少年购买香烟的时候,店员不是大开绿灯,而是坚决拒售,并予以“吸烟有害健康,青少年禁止吸烟”等温馨提示。青少年吸烟会如此泛滥么?

事实上,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早就有法可依,而且各地也都纷纷出台“自选动作”,予以立法支持。比如,《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第37条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再比如,2013年长春出台禁烟条例,规定向儿童售烟最高罚3万。

然而遗憾的是,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在一些地方却成了摆设。很多地方,即使学生身穿校服,仍然可以买到香烟。甚至,部分卖家见利忘义,频频给学生打掩护,比如商家按根售卖香烟,以防止学生吸烟被家长发现。当然有商家会辩解,青少年的年龄,也不写在脸上,难道卖烟也要实名制么?购买香烟,当然不必实名制。但这不是商家推卸责任的借口。只要严格准守相关规定,发现疑似青少年购烟,就多问几个为什么,而不是秉持能多卖一盒是一盒的心态,就一定能在供给侧卡住未成年人的烟源。

当然,预防未成年吸烟,不仅要靠商家社会责任,更需相关部门主动出击。徒法不能执行。禁烟条例之所以在一些地方沦为空头条款,就在于执法不严。试想,假若相关部门持续不定期检查,商家还敢向青少年卖烟么?这就要求,相关部门主动出击,从严执法,校正向青少年卖烟的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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