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采访了100名山东青岛市民,其中有11名市民承认是“剁手族”,他们今年“双11”的网购预算平均超万元。11人中有9人经常因网购跟家人争吵,6人表示购物后会感觉后悔,但购物时却管不住自己。 在消费社会,网购不仅是一种经济活动,也是一种生活方式。作为一种将网络、快递联结在一起的电子商务,网购具有新生事物所特有的强劲生命力。网购既突破了时间和地域的限制、提供给消费者前所未有的选购权,又满足了老百姓对效率和速度的严苛要求,更为关键的是,网购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比较优势,让消费者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折扣与优惠。 物质生活的渐次丰盈,让老百姓有了多元化、个性化的消费需求;商业资本的推波助澜,让“双11”成为一个购物狂欢节。然而,对网购的过度迷恋,也对人们的日常生活进行了空间挤压和交往异化。对工具理性的过度推崇,对信息技术的过度迷恋,往往会扭曲价值观,造成人们的角色冲突和行为偏差。“剁手族”身不由己、欲罢不能的背后,也有着节日狂欢的爱与痛。 在经济学“理性人”思维深入社会肌理的当下,“网购达人”往往乐此不疲。在他们看来,网购是以最小代价来获取最大收益的划算买卖,是精明之举,是最佳理性选择。殊不知,看似理性的行为背后,往往隐伏着非理性的因子。由非理性、无节制的网购不仅带来经济损失,也引发家庭矛盾和社会冲突层出不穷,让许多人承受着“网购之痛”。 在理想的模型中,人们要实现最佳选择,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完全、充分的信息,二是科学、严谨的分析和判断。在鱼龙混杂的网络世界,真假难辨、是非难断,五花八门的广告营销,“乱花渐欲迷人眼”,消费者往往在信息不对称的格局下作出购物选择。更进一步说,即使消费者掌握了充分信息,也可能受生活经历、消费旨趣、性格偏好等个性因素的影响,作出非理性的消费选择。 不论是让人购买了许多不需要的东西,还是让人长时间地沉湎于网络、影响现实生活和社交,抑或是过多地消耗精力和体力、影响健康,“网购强迫症”的种种弊端,不断警醒和提示着我们——塑造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倡导量入为出的节制消费观念,已经迫在眉睫。 作为一种新兴的消费方式,网购既有显性的正功能,又有隐性的负功能。面对“网购强迫症”,我们不能因噎废食地进行“棒杀”,而是应该丰富休闲娱乐方式,增强面对面交往和户外活动;既享受现代科技的便利,又规避其不良影响,才能让我们的日常生活更加美好。只有这样,“剁手族”才会走出网购的禁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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