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未到,天猫与京东的“猫狗大战”却已愈演愈烈,双方大打嘴仗,交锋多个回合。3日,京东宣布向国家工商总局实名举报阿里巴巴集团扰乱电子商务市场秩序。对此,天猫4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回应称京东的实名举报是“鸡举报了鸭,说鸭垄断了湖面。”(11月4日新华网) 商家互撕,比拼优惠。这对消费者来说,当然是最开心的事——不用费心费力扮演“梅长苏”,就能坐享渔翁之利。何况,鼓点已然响起的“剁手节”,本就是个价格战的惨烈之地。中国电子商务发展历程并不算长,大浪淘金,天猫与京东似乎已成“双雄割据”。不过这些年,各自都暗中憋着股劲,有跟工商同处一楼秀恩爱的,有与工商断然决绝发檄文的……风格迥异,路子有别,其实目的都是一样的。所争所抢,不过是市场份额而已。 11月3日晚,京东表示,已向国家工商总局实名举报阿里巴巴集团扰乱电子商务市场秩序。所举报的,大概是不少电商活动中的潜规则:比如据称,阿里要求平台下商家如果参加天猫“双十一”主会场活动,就不允许参加其它平台“双十一”主会场活动。不然,各种罚则棍棒伺候。阿里究竟是否这么做,或者京东有没有类似“家规”,眼下还是个一地鸡毛的事。 不过,2015年9月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77号公布《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其中明确指出:电商平台不得“限制、排斥平台内的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者参加其他第三方交易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该规定已于10月1日正式实施。紧接着,11月3日,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发布《关于规范网络零售价格行为的提醒书》,禁止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凡此种种,皆说明“双十一”促销确实出现了公序良俗之外的游戏规则,而连年积弊也确实需要宏观调控廓清是非、厘清争议。 有一点是肯定的:逼着卖家站队,这种实体零售曾玩坏了的把戏,不应该成为电商竞争的杀手锏。因为卖家的话语权一旦弃械,伤害的是整个市场力量的稳态关系。最终,消费者贪了眼前恶战的小便宜,迟早要在无底线、无下限的竞争中吃大亏。于此而言,京东既然实名举报了,按图索骥的检查就箭在弦上——这既是还真相以清白的必由之路,也是规制市场秩序的职能作为。 不过,话又说回来。这是个让市场做主的年代,“互联网+”还在简政放权的大步流星里,中国电商发展到今天,似乎也没有“官二代”、“富二代”的流弊,都是白手起家,都是拼杀入局,管得太宽太严,终究不利于释放活力。尊重卖家的选择,尊重买家的权益,才能长远地走下去。眼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执法检查报告刚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猫狗大战也好,竞业策略也罢,对消费者来说,得实惠才是硬道理,构建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才是硬道理。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无论是黑色星期五,亦或是“双十一”,没假货、真便宜,这才是消费者最关心的事。作为国内电商,口水仗固然要打,还得做足社交流量的功课,也要安排物流体系的保障,更要直面境外电商的挑战。至于逼迫卖家站队或打小报告等花招,还是趁早洗洗睡去。在自由开放的市场,永远别忘了赢得消费者才能赢到最后的真理。 |
相关阅读:
- [ 11-05]天猫“鸡鸭论”是对电商生态的一次素描
- [ 11-05]电商竞争的战场在市场不在“市长”
- [ 11-04]电商行业发展 诚信经营为先
- [ 11-04]虚假好评是制约电商发展的“毒瘤”
- [ 10-27]电商进村亟须筑好“虚实”两条路
- [ 10-16]电商入驻工商局难避瓜田李下
- [ 10-15]电商与工商,“相亲”还是“相望”?
- [ 10-14]电商岂能在监管部门内部“办公”?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