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即将到来,网购又开始成为热点。一些好评率极高的“全网销量第一”、“热销单品”,是否更加值得关注?记者近日调查发现,其实,一些商品的质量与其高销量和好评率往往不成正比,好评和销量都是买家通过虚假交易“刷”出来的。 好评和销量怎么“刷”?整个过程比较复杂,根据报道简单概括一下,大致情况是这样的:卖家通过网络与“刷手”取得联系,然后请“刷手”冒充买家,购买他们的商品;买商品的钱,卖家先转账付给“刷手”,“刷手”就用这钱下单买货;接着卖家发“货”,但发的只是空包裹;包裹送到后,“刷手”签收确认,然后就上网给五星好评,并凭这个“好评”领取卖家给予的报酬……卖家就这样不断操作,好评率与销量就噌噌地往上蹿。当然,如果商品质量差,上当受骗的消费者数量也会上升。 为什么造假的程序那么复杂?这是因为,网店编造虚假好评这种现象早已有之,但在形成气候之际,监管部门开始干预,电商监管平台会对弄虚作假者给予扣分、封号、好评清零等处罚。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一些奸商虽然产销优质产品的水平一般,但造假的功夫却很是高超。而且由此催生了一条骗子产业链,有中介机构征集“刷手”专门配合网络卖家,操弄好评和销量。原来,我们经常看到“在家兼职,月入上万”的网络招募广告,很大一部分就是“招聘骗子”。 说起来,这就是诚信危机在互联网上的一个主要表现。“家家都造假,不造是傻瓜”,一些卖家也承认,不“刷”好评,自己的网店根本没人关注。由此,各网店好评的可信度就会越来越低。长此以往,电子商务的发展必然受到严重制约。我国正在致力于发展互联网,全力发展电子商务,还被写进了新的五年计划。现在看来,促进电商大发展,清除虚假好评这类严重损害网络诚信的毒瘤,是当务之急。 显而易见,打击虚假好评,电商平台的监管所能发挥的作用是极为有限的。电商平台只是企业,没有执法权,对弄虚作假的网店所能采取的处罚手段,不过是封号、扣分之类。因此,政府执法部门要有积极作为,对造假者给予法律制裁。《电子商务法》固然有必要对此类造假行为给予针对性的约束,但在该法还没有出台之前,应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惩治网络交易的造假行为。 今年8月,广东省消委会向淘宝发出劝诫函,称好评造假涉嫌违法,要求阿里巴巴加强监管。今年3月,佛山市禅城区工商局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一起在淘宝上相互虚假购物刷好评的行为作出处罚,对操作此项业务的公司罚款5.5万元。遗憾的是,此类官方主动作为的案例,还比较少见,与泛滥成灾的虚假好评严重脱节。期待多重合力让虚假好评成为历史,让消费者重拾信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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