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电视台报道,闻名中外的山西吉县黄河壶口瀑布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因遭遇人为破坏,正面临生态危机。报道指出,吉县壶口瀑布景区内的非法采砂行为,各媒体持续关注已有一年。然而有关部门态度暧昧,相互推诿并没有真正落实。报道特别强调,在壶口瀑布正上方大肆动工修建的中市景区,主管部门在明知没有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不但不依法予以取缔,反而表示会“尽快”“尽量”把手续办全。(7月18日央视) 众所周知,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曾有描述,壶口瀑布声如雷鸣,气势壮观,是世界上最大的黄色瀑布,也是伟大中华民族的象征。但是今天,这个国家级的4A级景区,可以不夸张地用“满目疮痍”来形容了。 在壶口瀑布的附近,一边是一台台挖掘机、钻孔机、盾构机正在开山作业,说是要修建一个名叫“中市景区”的项目,现场灰尘滚滚,已经危及到壶口瀑布;另一边则是景区内的非法采砂行为仍然在继续,挖掘出来的巨大沙丘就堆在河道之中,一旦汛期涨水,随时会威胁到河道安全。 壶口瀑布景观以及周边环境的损害,无疑是令人愤怒的。按照国家规定,国家级的风景名胜区,禁止进行开山、采石等破坏植被和地貌的行为,然而现在的黄河壶口,却因为人为破坏,正遭遇生态危机。 而更加令人气愤的是,“中市景区”项目的建设到如今已经两年了,竟没有完整的审批手续,有关负责人却言之凿凿地表示会“尽快”“尽量”把手续办全,由此可见其对法律法规的藐视。 不过与此同时,问题也来了:一方面,主管单位凭什么就能保证审批手续可以办下来?底气来自于何处?另外,既然可以“尽快”“尽量”把手续办全,那么之前为何不办?不懂法律吗?还有,补办手续,有没有时间节点?毕竟违法开工并不是一天两天了,而是两年。两年了,监督部门都去哪儿了? 另一方面,假若相关手续办不下来,那怎么处理呢?有没有具体的方案?倘若所有的项目都打着补办手续的幌子先违法建设再违法经营,任何时候都以“补办”来应对监督与监管,还有依法行政可言吗?或许该项目主导者强大的内心背后,有着强大的保护伞或是错综复杂的利益交织?这一切,都必须查清。 纵观全国,不乏打着各种旗号的违建,有的破坏了自然景观,有的破坏了文物古建,正是因为“违建”,有的甚至连最起码的质量问题都一并忽略……如果不及时追究,最终受害的还是人民大众。仍然记得2015年7月5日,浙江温岭某地发生房屋倒塌事故,最终造成12人死亡33人受伤的严重后果,而起因仅仅是因为一个属于违建的水池。教训还不深刻吗? 就眼下而言,壶口瀑布正遭遇着严重的生态破坏,而这背后,也存在违建的问题,对这,显然不能再“仁慈”下去了。毕竟,一个众所周知的常识是:掠夺式的环境发展,必然会祸及子孙,这是必须引起重视的命题。 可以说,正是因为过去两年监管的不作为,才有了壶口瀑布现在的惨况。在这样的境况下,追责机制应提上议程,一则,对于违规卖地的村镇干部,需要进行一定的处分;二则,对于正在作业的相关企业,也必须依法施加惩戒;三则,对于负有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尤其是一把手,更应强力地问责。 就眼下而言,仍然有必要追问的是:像壶口瀑布景区违规建设一般,没有审批先行建设的项目,山西还有多少?全国还有多少?此次事件,就是一次清查类似违建的契机。只有对类似的违建保持监管上的敏感,才能最大限度地减损相关工程对文物古迹、生态环境等的损害,也才能避免更多国家级景区重蹈覆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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