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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噪音怒砸音响,幼儿园也难辞其咎

2014-11-06 17:24:33 张  翼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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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日上午9时许,泉州市区世纪巨星小区的剑桥双语幼儿园里,小朋友们正在做早操,突然冲来一名男子,搬起音响就砸,这一幕吓哭了不少小朋友,也让带队的老师和在旁观看的家长们气愤不已。(11月6日《海峡都市报》)

这件事表面上的对错,基本上在报道的编后语中都说清楚了。在孩子们面前,好多事不能做、好多话还不能说,这是对成长呵护的需要。有些成年人在公共场所和家庭社交场面中,的确很不注意言行,这位男子的失控和很多成年人的言语行为上的失序、失礼和有失节制,的确需要不断反省。至于噪音控制,从技术上或许也不难办到。

但人们似乎有意无意地放过了一个更为关键的细节:幼儿园用来做早操的这片地界,并非园区操场,而真真正正地属于社区公共用地。既然以前的篮球场涉嫌以少数人享受而侵夺多数人意志和社区公共利益而被撤销,那么,幼儿园接力占用的合法性在哪里呢?很多社区居民也许是基于自家孩子能有个敞亮地界玩耍而有意纵容了幼儿园这种“侵占”行为,而业委会及物业管理部门是如何依法依规面对这种行为的呢?

成年人之间必须把利益关系理清楚,社区居民交了保教费用给幼儿园,园方自然应该提供起码的活动场地和寓教于乐的设施,岂能老是越界“白占”社区的地界?这样的幼儿园其规模、资质、保教能力得到教育主管部门的评审和认定了吗?

如果切实需要“租用”社区公共场地,应该和代表全体业主利益的业委会有个利益分割的法律协议,让包括音量控制等在内的细节都运作在阳光之下,让孩子们能真正名正言顺地自如嬉戏,而不是不断地被突发状况所惊扰。在这方面,园方真是难辞其咎,连个让孩子们做早操的场地都没有的一家幼儿园,却能在社区里一办就是十年,足见监管者的责任意识,也真是醉得够深沉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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