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官员酒后砸饭店,惩罚不应止于“撤职”

2014-09-04 10:16:44 季  伟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昨天,一则名为“女书记嫌烟酒档次低,酒后砸饭店”的消息在网上大量转载。消息称,当事人系山西省洪洞县兴唐寺乡党委书记。昨天下午记者了解到,洪洞县对涉事的9名干部作出了处理,乡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被撤职,其他人被处分。(人民网,9月4日)

与以往不同,这次对于女书记等人的处罚终于看到了“撤职”二字,而不是以往我们所看到的“免职”,其惩罚意义和处罚档次也就悄然上升了一个级别,这让人感到一丝丝的欣慰。但欣慰的同时,不免回过头来看一下,这种类似于新疆等地的恐暴份子的“打砸抢”虽然有不同之处,但也有很多相似的地方。对于官员发生的这种行为,惩罚不应止于“撤职”。

首先,对于打砸饭店的行为,不管是什么人,都应该先由公安机关将其抓捕“归案”,因为这种行为有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罪的嫌疑、有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罪的嫌疑。造成损坏的财物除了追究民事赔偿以外,对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应该加以追究。

其次,对于公职人员,尤其是乡党委书记“亲自带队”,对饭店进行打砸,这种行为是何等的嚣张,作为乡党委书记,原本应该带队走在为人民服务的路上,身先士卒,为人民排忧解难。但却带队走反了方向,这与黑社会性质有何区别,又让党员干部的形象情何以堪,让我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基础“颜面”何在?不重罚何以扬国威、正家法?

最后,这位乡党委书记打砸饭店的理由更是奇葩,打砸的原因竟然是嫌酒档次低。如果嫌酒档次低,当初为何要到该饭店去消费呢?人家饭店走的是“大众”路线,是给普通百姓和群众提供的就餐场所,你若嫌弃,完全可以不去消费!再者,在当下,我们大力倡导节约型社会,打造廉洁政府,禁止利用公款大吃大喝,难道这位书记及一行人等忘记了“家规”?而且还公然在值班时间,擅自脱岗,外出饮酒,酒后肆意滋事,这种顶风作案的行为,是赤裸裸地向党纪国法“宣战”,对于这种行为,不严惩,何以平民愤?

官员能否饮酒,何时可以饮,何时又不能饮,各级、各部门早都有明文规定,而酒后滋事更是十分不明智的表现,按照刑罚“数罪并罚”的原理来推断,对于本案中乡党委书记一行在值班擅离职守、外出饮酒、酒后打砸等行为,惩罚上都不应止于“撤职”。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