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租公租房打砸房管所,戾气何来?
www.fjnet.cn 2013-05-21 07:44 叶祝颐 来源:东南网我来说两句
公租房本是政府低价出租给那些无住房或者住房困难的群众的,然而,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的150多套公租房却被原承租户高价转租出去。租赁租金涨了5-12倍。甚至还有原承租户在转租谋利不成后,将即将分娩的新住户强行赶出公租房。(5月20日《阳光报》) 众所周知,在政府现有的财力水平下,公租房资源是有限的,作为公共产品的公租房,是保障困难群众居住权利的一道重要防线,其意义在于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需求,并不是一项普遍的政策待遇。同时,公租房供给有着严格的政策要求与收入支出测算标准,公租房保障对象的确认,应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从而把有限的公租房资源用在最需要的地方,保证更多困难家庭的基本居住条件。 然而,榆林市大批公租房资源竟然被原租户转租牟利,而且租金价差5-10倍之多。一方面,公租房成为某些人的牟利工具,另一方面困难群众求房不得,困难群众的安居尊严何处安放?《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规定,承租廉租住房的家庭不得将承租的廉租住房转租。违反该规定转租的,由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收回转租的房屋,并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对照法律法规,当地房管部门本该照章办事,秉公处理问题。令人惊讶的是,面对公租房被转租牟利的乱象,当地房管部门不是及时查处问题,问责责任人,而是大倒执法难的苦水。这些公租房承租人违规转租公租房牟利不说,还打砸房管部门办公室,这些人到底是何方幺蛾子?其转租公租房牟利,打砸房管部门办公室的戾气从何而来? 对此,不仅房管部门要挺起执法腰杆,依法依规启动问责、处罚程序,公安机关要及时介入侦查,而且纪检部门也要展开调查,看看公租房被转租牟利背后有没有徇私舞弊,嚣张公租房承租人背后是否站着毕姥爷。 不仅是榆林公租房被转租牟利,由于公租房的性质决定了其经济性与公益性。公租房租赁价与市场出租价之间势必存在很大价差,有人想从穷人口中抢食,“鸠占鹊巢”的动机并不难理解。但是公租房“鸠占鹊巢”,加大了政府落实公租房保障政策的难度,也使真正住房困难的家庭被排除在公租房政策之外。如果“鸠占鹊巢”的人多了,势必会损害政府的公信力与住房困难户的利益。 因此,规范公租房配置程序,让社会舆论监督更为充分与完善,为公租房加上防盗锁,避免假公租房保障对象蒙混过关,十分重要。政府部门应该思考,如何严格为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把关,保证公租房政策雪中送炭,而不是锦上添花。比如,对公租房供给对象收入、住房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在社区范围内举行公租房供给对象听证会,等等。由于街坊邻居之间比较了解,在评价贫困家庭的经济状况、住房状况方面,他们往往比相关工作人员更有发言权。他们的参与能让一些人情、关系公租房现形。 有关部门除了对公租房保障申请进行调查审核,为公租房保障政策提供数据支撑,对公租房供给对象明确测算标准,依法收回不符合条件者的公租房以外,还应该依法加大违规者的违规成本,直至以诈骗罪追究其法律责任,让他们感觉骗取公租房、转租公租房不仅经济上得不偿失,还要付出法律代价。 对此,政府应建立健全社会监督体系,让公租房配置流程置身于“阳光”之下,接受全体市民监督,有效防止滥用职权、暗箱操作。揪出公租房中的转租“李鬼”。此外,应对公租房保障政策进行动态探索,让公租房保障政策更为科学、公正,推进公租房的合理配置,让百姓“各居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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