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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考霸”,不能“霸市”

2014-07-21 07:32:07 连海平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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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多岁的吴善柳今年在广西钦州二中参加高考并夺取市理科状元,被清华录取。奇怪的是,他曾辗转多所学校参加高考,考上过北大、南大、同济等名校,但均未就读。(7月18日《南国早报》)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同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山大学、南京大学……哪怕能考上其中一所,都堪称“考霸”,吴善柳居然一一收入囊中,如此“考霸”,不服不行。如果说被名校录取了,还是不满意,复读再考心中理想名校可以理解,就像辽宁刘丁宁放弃港大72万奖学金复读考上北大中文系,可吴同学屡考屡中屡弃,周而复始,是何道理?

个中原由,报道没说。可以肯定,吴善柳成为“高考专业户”的目的并非为了上名校那么简单。考生成为高考状元、被名校录取,许多地方政府、企业、教育部门以及所在学校都会给该考生一定的金钱奖励,而且数额不小。四川今年的高考文理科状元,就分别获得某公司送出的30万元奖金。报道也提到,安徽一考生,曾数次高考被北大、清华等几所名校录取而未报名就读,单地方奖励就高达80多万元。吴善柳是不是将高考当作一门生意来做,不得而知,不敢妄断,我只想说,无论如何,这种行为非常不妥。

名校每年给地方省份的招生名额有限,你考上了,被录取了,又不去就读,就等于挤占了别人的名额与资源,“霸市”行为对于因你受累的考生来说,是不公平的。名校按招生计划执行,被录取的学生没有去读,学校也不可能再补录,这种结果对学校来说,也是一种教育资源的浪费。可以说,为一己之私的“高考专业户”害人匪浅。高考作为公民的一种权利,谁也不能剥夺,放弃入读也是考生的个人自由,但这种现象不正常,应该得到管治。不能剥夺“高考专业户”的考试权,至少不能奖励这种见钱眼开的人,不能鼓励这种唯利是图的行为。无利可图,他们自然就没有兴趣考完再考,拿高考当游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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