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什么让退休官员不“安度晚年”
2014-07-15 11:38:1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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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月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下发以来,A股上市公司掀起独立董事离职潮。据记者统计,300余家上市公司已发布近260名独董的离任公告,其中“官员独董”120名左右,但也有不少上市公司的“官员独董”依然在职。记者调查发现,进协会、入高校、立名目,一些前官员仍在为担任独董“煞费苦心”地采用“曲线”策略。(7月15日凤凰网) 一面是党纪国法严厉禁止退休官员进入企业任职,另一面却是“官员独董”有禁不止,更有甚者,部分官员通过巧立名目,规避法律法规“煞费苦心”地采用“曲线”进入企业牟利,如此乱象不仅成为缺乏监督的权力变现“温床”,而且扰乱国家市场经济秩序,为经济社会的平稳健康发展带来隐患。那么,官员“退而不休”到底源自哪里? 不甘寂寞,欲发挥“余热”奉献社会? 部分官员声称,其退休后,从往日公务繁忙“日理万机”的领导岗位上退下,过起了平静安逸的“百姓生活”,一时难以适应,心理落差很大,如果进入企业,当一名“高管”重新找回自己过去忙碌的感觉,充实自己的退休生活,同时也发挥自己的管理特长,发挥余热,奉献社会。如果真是如此那的确很好,但是事实真的如此吗? 发挥“余热”实为另有图谋,假奉献掩盖下的真索取。 发挥余热,奉献社会的想法是好的,但是要弄清发挥的是什么“余热”,到底是“奉献”还是“索取”。企业聘用官员做高管,大多只看重的是官员在政府的人脉和影响力,所谓“人过留名,雁过留声”曾在政府为官是“官员独董”们无可替代的优势,他们利用自己的影响力,为企业谋求争夺项目、规避监管等方面的便利,这就是“官员独董”们的“余热”。这种“余热”不但不能奉献社会,而且实质是以权谋私,结果是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是彻头彻尾的“假奉献,真索取”。可见“退而不休”实为权利变现,“官员独董”危害大。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望“官员独董”“读懂”党纪国法。 去年10月中组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辞去公职及退休三年内,不得赴原任地区、业务范围内企业兼任职。退休三年后赴企业任职,也需经原单位党委审批并向组织备案。同时,我国刑法也规定: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用该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可见官员违法到企业任职为党纪国法所不容,望“官员独董”“读懂”党纪国法,悬崖勒马,防止“晚节不保”。 健全制度建设,厘清“官商”关系,让党纪国法发挥实效。 管住“官员独董”防止权力向企业变现,还需有多项综合性的制度。首先,完善退休官员的任后行为监督机制,限制退休官员的不当行为,杜绝“在任开办公会,退休开董事会”的现象存在,一旦发现官员“越线”务必严惩。其次,丰富退休官员退休生活,各地老干部局真正行动起来,让退休官员“安度晚年”。最后,加强对独立董事的监督,加大独立董事的违规责任,关上“官员独董”利用影响力进行违法行为的便门,迫使其不能违法乱纪。总之,通过制度建设,厘清“官商”关系,让退休官员望法生畏,让党纪国法发挥实效,让退休官员“安度晚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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