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公室25日就《楼堂馆所建设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不得以任何名义建设包括培训中心在内的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者场所,也不得安排财政性资金进行维修改造。 根据现实情况,征求意见稿重新界定了楼堂馆所的范围,限定为党政机关新建、扩建、改建、购置、置换和维修改造办公用房以及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者场所,不包括图书馆、科技馆、博物馆等公益性项目以及党政机关业务用房项目等,新增办公用房也应首先调剂安排,不能调剂的再新建。 如果征求意见稿最终通过,意味着对所有新增的楼堂馆所建设将慎之又慎:有接待功能的设施直接“一刀切”,即使是为了正常业务所需的办公用房,也要恪守严格的审批规范,断绝了轻易上马的制度通道。征求意见稿对限制主体的明确,其实涉及面广而精确,称得上是针对楼堂馆所建设的一剂“狠药”,而禁止的根本目的,还在于破除其背后的“接待文化”,瓦解滋生腐败的土壤。 当前,在党政机关中流行的“接待”文化,实际上是以公务“接待”为名,用财政资金满足各种非工作需求。集中突出的表现,就是机关和国企事业单位自建的招待所、疗养院、旅游宾馆等设施,实际上在从事经营活动的同时,为公款消费提供便利,沦为享乐和腐败的温床。在这个意义上,“接待文化”就是腐败文化的一种形态。 观察近年媒体曝光的楼堂馆所乱象,不少案例都表现出毫不避讳的高调姿态,公然以地方党政机关的名义,为人员进修、培训和会务活动兴建大规模豪华设施,甚至在景区内的黄金地段圈地搞“特供”,实际上专为系统内服务——这些接待设施的实际规格和用途,都已经远远超过了正常公务所需,饱受社会质疑与诟病。 而在会馆楼堂富丽堂皇的硬件外表之下,“接待”作为一门学问也在软件摸索上自成一体。对于“接待”的技术细节,“业内”俨然已经形成了一套专业化理论,甚至还有相关主题的期刊在发行。一帮人竞相研究所谓的“接待学”,以煞有介事的论文形式探讨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取悦权力的谄媚姿态令人唏嘘咋舌。 体制内部的“接待文化”和不断涌现的楼堂馆所,给群众留下了奢侈浪费、追求享乐的恶劣印象,对权力自身藏污纳垢的指摘不绝于耳。和清廉奉公的要求极不匹配的楼堂馆所,从容不迫地追求物质享受、侵占公共资源,显然与现代政府的基本伦理操守格格不入。不仅如此,这股不良的风气也进一步蔓延到了社会上,影响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干扰正常的人际交往,给各种“潜规则”的盛行做出反面示范。 反腐进行到目前,“苍蝇”、“老虎”相继倒下,然而,深深植根于权力系统内的腐败文化,恐怕是比个案更难以厘清的毒瘤。要清除腐败的土壤,就需要一剂剂“狠药”,斩断各种形态的腐败枝蔓,最终直捣其根,来个彻底清洁。 □ 本报评论员 李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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