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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次闯王”与“懒政式执法”

2014-06-17 08:20:47 周  强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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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交警近日曝光了十大闯红灯违法车辆,其中一辆车牌号为粤B3LF42的海马牌小车近半年时间闯红灯达102次,将面临10万多元罚款,网民戏称车主为“闯王”。目前,这名“闯王”已被传唤,并承认自己无视交通法规,愿意接受处罚。

要不是深圳交警此次开展“清零行动”,“102闯王”可能还不会这么快“浮出水面”。交通安全事关生命,对擅闯红灯行为者严惩理所应当。但是,让一名普通车主连闯红灯100多次,在6个月时间里,却没有得到及时查处,并一直“我行我素”畅通无阻,相关部门也应反思。

实际上,“闯王”式违法处罚并非深圳独有。2005年,安徽来北京务工人员杜宝良在北京市西城区真武庙头条西口被“电子眼”拍下闯禁行105次。随后杜宝良以“交管部门未尽告知义务”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最终北京交管部门以内部执法监督的方式,对执法行为予以纠正而结束。由此“杜宝良事件”也引申出政府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管理与服务是否失衡的讨论。

凭借交通部门的“大数据”信息库,交警要对违法车辆进行及时查处并非难事。为促进公正执法,避免以罚代管,相关部门还需要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告知制度,对类似“闯王”这样的车辆及时进行路面“拦截式处罚”,尽可能早地使车主意识到违法之害,并减小违法车辆对公共安全的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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