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建鹏夫妇近年来曾多次反映王枫等民警的不作为问题。根据相关的信访材料和批示公文,2012年9月,肖建鹏因公司内部纠纷打架,被立案并刑事拘留(未执行),而之后作为关键证据的伤情鉴定被上级公安机关撤销,虽然肖的刑事拘留手续也被撤销,但肖认为这让他留了案底。肖建鹏认为,这是派出所所长王枫等人在“合谋陷害”他,因此上访,要求追责。 (4月27日《钱江晚报》) 户籍管理严肃性是不言而喻的,但在河南鹿邑县竟有这么一派出所所长却将之当儿戏,就因有人举报其及下属不作为,他一怒之下便将当事人户口给注销了。若非当事人需要户籍资料办事,自己户籍“消失”一年多的现实还蒙在鼓里。所长注销举报人户口该当何罪? 其实,在户口注销之前,这位所长就曾扬言要注销当事人户口,使其无法上访和举报。户籍警也证实是所长让其注销的。不过,当事人当时对所长的“狂言”也没太在意,以为仅是斗气之言,想不到这所长却“敢说敢为”,真的将当事人户口三下五除二给注销了。而根据我国户籍管理的相关规定,户籍注销主要有死亡、应征入伍及出国(境)定居等3中情形,而且不论哪一种类型都要有相关手续及佐证材料。显然,当事人哪一项都挨不上,就凭所长一句话就将其户口注销,除了派出所所长的胆大妄为,还暴露了户籍管理存在很大的漏洞——若从户籍警到上级户政管理部门,都能坚持原则按章办事,即便所长有这个胆也难以梦想成真。 所长擅自注销他人户口,本质是一种权力膨胀,是要让老百姓领略其“厉害”——“敢与我为敌就让你寸步难行”。这实际上是错误的权力观在作祟。持此观点的公职人员完全将自己凌驾于百姓之上,大有“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意味。而从注销户口本身看,所长就是害怕当事人上访反映举报其及下属的问题,这也充分表明了他的心虚。公安肩负保一方平安、促进社会和谐的重任,作为前沿阵地的派出所,在处理纠纷中应处以公心,积极化解社会矛盾,而不是一屁股坐到一方,帮助打压另一方,这只能激化矛盾,也大大削弱了公安调解工作的公信力。当事人就是因此举报派出所所长的,所长非但不反省纠偏,而且还变本加厉、打击报复,哪还有半点人民警察的样子? 户口被无故注销,这可不是个小事。相关部门应迅速启动对该所长的问责程序。既然敢无缘无故地“处理”他人的户口,那其还有什么不敢为。笔者以为,上级部门不妨对当事人所举报的所涉事实加以查证,拔起萝卜带起泥,揭开无故注销户口的黑“盖子”。这其中究竟装有所长的多少纰漏,须进一步查实。对此,公众将拭目以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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