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到2015年底,我国设市城市原则上要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具备实施条件的建制镇也要积极推进。意见明确,各地要按照不少于三级设置阶梯水量,第一级水量原则上按覆盖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第一、二、三级阶梯水价按不低于1:1.5:3的比例安排,缺水地区应进一步加大价差,第三级阶梯水价是第一级的3倍。(1月4日《经济日报》) 继居民阶梯电价之后,居民阶梯水价终于有了实质性大动作,正式明确了全国实施阶梯水价的时间表,而不再只是少数城市的试点和纸面上的讨论。从网友的反应来看,持反对意见的有不少,主要集中在两点,一是认为阶梯水价与阶梯电价一样,对节约用水的作用有限。二是担心实施阶梯水价等于变相涨价。不过,我以为,不管是已经实施的阶梯电价,还是即将实施的阶梯水价,以及未来可能要实施的阶梯气价,我们应当更多地从促进社会公平的角度解读,而不是简单的从价格上涨视角看问题。实施阶梯水价,没有偏离社会公平轨道,更不是洪水猛兽,吞噬着居民的生活水准和财富,相反是在促进社会公平用水、节约用水。 众所周知,我国虽然是一个缺水国家,很多城市缺水程度非常严重,但我国同时是一个水资源浪费非常严重的国家,原因之一就是水价定价不合理,浪费水的成本太低。而且,水资源作为日益稀缺的公共资源,富人多用水和穷人少用水的价格相同,实质上等于穷人在承担和平摊着富人的用水成本,说白了是穷人补贴富人,这显然很不公平。实施阶梯水价,多用水就要支付高价格,承担高成本,这有助于促进社会用水公平,也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抑制浪费水资源现象,节约用水。 实际上实施阶梯水价,虽然有些居民的用水价格上涨了,但并不等于全民用水价格在上涨。对于绝大多数中低收入居民来说,他们属于第一梯次,水价会保持不变,涨价并不影响他们的生活质量和用水成本。只有总共在20%左右的第二梯次和第三梯次的居民的用水价格才会上涨,其中第三梯次水价将上涨三倍,涨幅确实很大。但是,他们属于社会的高收入人群,他们不差钱,水价上涨一点,对他们的生活质量毫无影响,一个月的用水费用还没有一天花费的油费多。换言之,公众担心实行阶梯水价会拖累中低收入人群其实是杞人忧天。 当然,我们也要看到,实施阶梯水价,可能误伤广大租房客,因为他们个人虽然属于第一梯次,但是他们租房的房东可能属于第二梯次、第三梯次,而上涨的用水价格最终会分摊、转嫁到他们头上。从这个角度说,实施阶梯水价之后,有必要对租房客实行单独开户政策,避免被第三梯次。另一方面,由于目前居民供水实行垄断机制,而且各地水价处于高位运行,公众意见比较大。在推动阶梯水价同时,有必要打破垄断格局,放开市场,允许民营资本进入居民供水领域,形成竞争格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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