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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阶梯水价的民众和政府责任

2014-01-06 07:36  孙维国 来源: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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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报昨日社评《以阶梯水价激发节水意识》,读后我有话要说。众所周知,实行阶梯水价意在“引导居民节约用水,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基于这一原则,在水污染日益严重、水资源短缺的现实背景下,实行阶梯水价是民众应该承担的责任。但是,民众承担这一责任须让民众广泛参与阶梯水价制定、实施过程,使阶梯水价达成最广泛的民意共识。

同时,更为重要的是,政府应在治理水资源污染上落实自身责任。影响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最大、也是最现实问题,是破坏水资源,导致水资源污染。据报道,我国人均淡水为世界人均水平的1/4,属于严重缺水的国家,而且水污染触目惊心,水资源的供求矛盾日益突出。在个别地区人们的饮用水安全甚至都受到了威胁。

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政府、社会和民众均责无旁贷,尤其是政府,是否落实保护水资源、治理水资源污染责任,对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起决定性作用。这就如同一条河,如果河水被污染了,民众再节约用水,所节约的水,相比这条河水的水资源量,也是微不足道的。

基于上述,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除了实行阶梯水价,让民众承担应尽责任,政府更应在保护水资源,治理水资源污染,打击破坏水资源违法行径上,用看得见的举措和行动,将责任落实到位。

孙维国(安徽 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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