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300万老年人口,无论是不是北京户籍,今后在乘坐公共交通或逛公园等公共场所、或参加一些社会活动时,如发生跌倒、摔伤等意外伤害,均可获得意外伤害保险赔付,最高可获20万元。27日,北京市民政局宣布,约7万低保、“三无”、失独等老人的保费将由政府买单,其他老年人可自主投保,保费一年仅15元。(11月28日,《京华时报》) 地方政府出资为老人定制“意外险”,自然是善举一件。某种意义上说,该项目能够推行,既得益于财政收入不断攀升,也与金融市场内保险产品的多元与细分密切相关。 据悉,“老年人意外伤害险虽由政府主推,但其操作、执行等均由商业保险公司负责”——换句话说,这实际上是“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又一经典案例。 “意外伤害险”所提供的,其实是一种补充性保障。在由退休金、职工医疗保险、居民养老保险等构成的兜底体系之外,“意外险”等商业险种给了民众“再加一道锁”的可能。但在过去,商业保险一直是由当事人自愿付费,如北京这般“政府出资为困难老人买意外险”的做法,实则并不多见。 这一举动的明智之处在于,职能部门以较低的成本、较简单的运作手法,便迅速实现了一次性改善目标群体福利水准之目的。正因如此,此事的最大参照意义,并不是提醒各地要见贤思齐,而是启发了公共职能机构如何向社会输送善意。 曾几何时,当民政部门谈及关怀困难群体,往往都逃不开走访慰问、送米送油的刻板路数——整个过程亲力亲为,费时费工不说,最终效果也常难尽如人意。然而,倘若职能者刷新思路,更多正视并化用市场之力,程式化、套路化的“扶弱济贫”事业,想必已是另一种局面了吧。 北京团购“意外险”的事例表明,公职部门采用市场化手段投放福利,具有理所当然的合理性。一方面,政府机构具备天然的议价优势,既可因项目体量之大而压低价格,又能在招标环节控制成本;另一方面,商业公司拥有标准化的办事流程、成熟的渠道架构、周全的服务意识,必能给民众塑造全然不同的体验。凡此种种,显然是“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公办服务窗口无法比的。 政府部门向市场企业团购服务,规模化效应最终转化为显性的利益,如此一来,北京老年人意外伤害险方才“费用低、范围广、理赔标准高”。所以,可以确信的是,一旦我们更多认可市场的价值,更多融入市场的逻辑与体系,“投放民生福利”的过程,便还可挖掘出极为可观的降耗增效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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