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时政观察 > 正文

中铁建8亿元都“招待”了谁

www.fjnet.cn 2013-10-23 07:00  陆文江 来源:京华时报 我来说两句

针对国企招待费存在的问题,不能靠企业自觉自查,更需要在制度层面继续推进信息公开。

近日,国资委纪委书记强卫东做客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时,通报了中铁建“天价招待费”事件检查情况:确实存在发票开具不规范、会计科目使用不当等一些问题,通报批评57人,党纪政纪处分8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还记得,今年3月中铁建披露2012年业务招待费8.37亿元,一时间掀起轩然大波。舆论追问的焦点在于,年报显示中铁建去年净利润是85亿,而招待费一项,一下就砍掉了净利润的10%。如此比例,是不是太高?如此大的金额,会不会有什么猫腻?一度,中铁建有关方面坚称“没有问题”,某些高管更是情绪失控,指责媒体“胡扯淡”。而今,在检查结果面前,孰是孰非,已有定论。发票、报销、会计等方面的问题,数十人被问责乃至法办,不仅说明有问题,而且还存在违法违纪等严重问题。

初步暴露出来的事实,给了某些人一记响亮的耳光,也引发公众更深入的关注:好几亿的业务招待费,到底花在了哪些“业务”上,这些钱都是谁花的?具体都“招待”了谁?到底哪些环节有漏洞、被人钻了空子?那些受到处分的人员,姓甚名谁,是何职务,具体又因为什么问题被惩处?

从目前公开的信息看,还不足以解疑释惑。公开“天价招待费”,向人们算出一笔笔明细账,解开众人心中疑惑,是有关方面应尽的社会责任。再者,只有揭开盖子、暴露问题,接受公众的审视和反思,才能更好地把脉问诊、找到病根。

值得注意的是,中铁建“天价招待费”事件备受社会关注,一些央企没有举一反三,却从中吸取了另类“教训”,纷纷选择故意不披露招待费明细,“业务招待费”这一财务指标甚至消失了。强行否认固然难以服众,但刻意隐藏、欲盖弥彰,同样会引起更多的想象与猜疑。

日前,纪检反腐领域开始推广“签字背书”新方法,意在强化监管者责任,是加强监督、落实责任的一种制度创新,受到了广泛好评。针对国企招待费存在的隐性化、不规范、浪费大等问题,不能靠企业自觉自查,更需要在制度层面继续推进信息公开,把“糊涂账”变成“公开账”,改“暗箱操作”为“阳光消费”。

本报特约评论员陆文江

  • 责任编辑:林锦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