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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是关系户”撕下司法腐败外衣

www.fjnet.cn 2013-02-01 17:35  张立美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30日下午,网友“段万金律师”发表图文博客称,当天上午因一桩案件去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申请立案被拒,理由竟是请求立案的被告是法院的“关系户”。该网友摄制的一段视频,证实场景的确发生在莲湖区法院内。博文随后被转发至微博,并引发热议,莲湖区法院则未予公开回应。(1月31日《南方都市报》)

众所周知,司法腐败、司法不公早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俗话说“法院是吃完被告吃原告”,这一点对于原告和被告以及律师来说都非常清楚。然而,不管法院如何腐败,司法如何不公,这一切都不会拿到台面上公开操作,都只是在私底下偷偷摸摸、遮遮掩掩的运作,从来不会公开搞司法腐败。

现在,法院公然将司法腐败不可告人的行为拿到桌面上公开说,拒绝原告立案申请连条起码的法律理由都不愿意找,而是直接说出大实话,因为被告是法院的关系户,法院要保护被告的利益,所以法院不予以立案。毫无疑问,法院的这种行为和做法,就是一封举报信,赤裸裸的举报法院腐败,而且更是公众痛恨的司法腐败的升级版,彻底撕下司法腐败的外衣,让司法腐败彻底暴露在公众面前。

毋庸置疑,纪检部门必须尽快介入,对于公开说被告是法院关系户的法院必须给予严惩,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要将他们绳之以法,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的公平正义。另一方面,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深挖,看看究竟这家法院有多少关系户,为多少所谓的关系户充当保护伞,必须连根拔起,决不能手软,而且还要调查一下,法院为这些关系户充当保护伞,是法院及其领导的自行决定,还是奉命于当地主要领导,都必须给公众一个清楚的交代。

事实上我们更应当看到,绝大多数司法腐败案件很隐蔽,法院的工作人员不会如此明目张胆的说出来,都是暗箱操作,受害的一方或者说遭受不公平判决的一方很难找出法院腐败的证据,为自己找回公道,这就为遏制和严惩司法腐败增加了难度,尤其是受害一方不选择追讨公平正义的话,没有人会站出来为他们伸张正义。

因此,笔者以为,“被告是法院关系户”这只是司法腐败公开化的个例,不具有代表性,打击和遏制司法腐败必须诉求于制度建设,不能指望这样的偶发事件当线索。一方面司法案件审判应当事后透明化,接受公众尤其是法律界的审判。另一方面,法律界成立相关专业组织,从专业视角加强对司法审批的监督。当然,最根本的措施还是进一步加强司法独立,减少行政力量对司法审判的干扰。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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