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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费举措有细则才能有落实

www.fjnet.cn 2012-11-05 07:20  王  聃 来源:京华时报 我来说两句

卫生部办公厅日前发布的关于2012年各地加强医药费用控制有关情况的通报,要求各地医疗机构逐步建立控制患者医药费工作的长效机制,将控费纳入医务人员绩效考核,促使医务人员自觉控费。

在重复诊治成风、天价医疗频现的现实中,卫生部的控费通知,显现出的是行业主管部门对过度医疗的整治决心。

不难看出,此次控费通知的最大用力点,在于将就医成本和费用控制纳入医务人员的绩效考核。不过,这则新闻也招致一些质疑:绩效考核举措会倒逼医疗工作者降低患者医药费用,也会影响到医院和医生的收入,难以调动医院和医生配合改革的积极性。

不错,过度医疗的成因是复杂的,许多高价处方、不必要的检查要求,出自医生的“提成”驱动,但它并不是过度医疗的唯一成因。其他的助推因素至少还有:畸形的医院采购模式下,许多廉价药品已无法进入采购目录,医生选择便宜药的余地很小等等。同样,因为患者对医疗效果期望过高,认定贵药就是好药,此种盲从心理也无形中助推了昂贵处方的出现。

然而,我认为与医务人员绩效考核挂钩的“控费”举措,至少已是一种看得见的纠偏。

宏观地来分析,过度医疗的成因的确很复杂,甚至也很难将其归咎于“以药养医”机制。要从根本上改变过度医疗乱象,需要厘清医疗费用整体上升的内在发生机制。

要让医疗费用的增长趋势不再“挡不住”,从医疗消费的支付方式着力,显然是更务实与根本的选择。问题是,此种着力能否一日速成呢?在这方面,卫生部门早在行动,“总额预付”政策的试点与推行就是一例。但“总额预付”在各地推行中也衍生出了种种乱象:一些公立医院,因为担心垫付,一听职工医保住院都不接收,而少数医院由于预算总额宽松,各种过度医疗、浪费医保资金的现象仍然没有减少。

这是逆制度善意而行的怪现状,也是对控制医疗费用上升的警醒:从长远来看,要真正保证患者医疗消费的质量,保证医疗支出充分发挥效用,并不能一蹴而就,它需要综合性的纠偏路径,对复杂现实进行系统的改造。这既包含行政性的推进,更有赖于医疗卫生机构的体制性

改革,最终让多数医院完成从盈利型向公益型的属性转变。在此改革前提下,要让医疗费用降下去,点滴的基座式改革举措都是需要的,从与医疗费用直接有关的医生约束着手,当然是类似改革的一种。

“控费”举措,亦是医改的一项举措。任何改革都不可能生而完美,但如果我们一面期待公共生活中的改革,一面又缺乏对渐进改革的耐心,结果可能是“一公里式改革”的夭折。看清这一点,我们就会知道,用医务人员绩效考核举措来降低医疗费用,现在最需要的不是抱怨,而是配套细化举措的跟进。卫生部出台的只是粗线条的通知,现在亟须各地结合实际,拟订出最符合当地情况的实施细则。有细则,政策才能落实。

摘编自《新华每日电讯》文/王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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