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西岸时评 > 民生巷议> 正文

医疗管理部门应有更大作为

www.fjnet.cn 2012-10-17 10:31 连海平 来源:广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

在医患矛盾中,医疗管理部门往往没有受到正面冲击,但总是“事后诸葛亮”也不是办法。其实,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卫生管理部门应该且可以大有所作。

宏观层面,健全卫生法制,规范医患双方的权利义务。强化执法力度,保障双方合法权益;改革卫生体制,打破“以药养医”等不合理的制度,理顺利益关系,建立起符合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医疗服务体系;积极建言献策,向上反映行业现状,争取公共财政支持,加大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力度。

微观层面,一手抓医院建设。提升医疗水平,提高医疗质量,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医疗安全。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完善监管措施,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最大限度地降低医疗风险;一手抓患者权益保障。患者申诉和维护权益渠道不畅通,是时下影响医患关系重要原因之一。疏浚患者申诉渠道,降低患者维权成本,确保处理结果的公平、公正,是这一维度题中应有之义。医疗体制改革,正考验管理者举重若轻的智力与魄力。

  • 责任编辑:邓宇虹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