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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及宪法从我们能做的做起

www.fjnet.cn 2012-10-26 07:18  黄琳斌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中国法学会近日举办纪念1982年宪法实施30周年论坛。在会上,中国宪法学研究会会长韩大元表示,为推广和普及宪法,研究会计划从现在起,在各种会议上,以宪法学研究会的名义向与会者赠送宪法文本,第一期目标是10万人。

推广和普及宪法,第一步是让公众普遍熟悉文本。老实说,除了法律领域的工作者、教研人员和学生,比较了解宪法内容的公民恐怕不多。不熟悉文本,对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一知半解,就难以很好地尊重和维护宪法。中国宪法学研究会的行动,目的在于让更多的人学习宪法,了解个人的权利和义务。“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只要坚持下去,日积月累,潜移默化,这个行动定能收到实效。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制度,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处于最高的地位,对维护国家稳定、社会和谐、人民幸福具有“定海神针”的意义。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首先应当从尊重和维护宪法开始。1982年宪法虽已实施30周年,但由于它的规定比较有原则和宏观,全社会法治观念还不够强等种种原因,其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在全社会推广和普及宪法,依然任重道远。

推广和普及宪法,一方面需要在国家层面上,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系统化的制度建设,比如改革和完善宪法教育制度、违宪审查制度,探索推广部分公职人员就职时宣誓忠于宪法的制度(检察系统已实行),等等。另一方面,宪法关系到每位公民的切身利益,宪法的权威和尊严需要每位公民来维护,因此每位公民都有义务学习、尊重和维护宪法,为推广和普及宪法出一份力。更多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可以像中国宪法学研究会那样,从现在做起,从自己有能力做的事做起,坚持不懈,扎扎实实,一步一个脚印,配合国家层面的行动,弥补制度建设的空白和不足,推动相关政策的出台和完善。聚沙成塔,集腋成裘,这股力量汇合起来,同样能成大事。

2003年“孙志刚案”发生后,北京大学3位博士和5名法学家先后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上书,要求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进行违宪审查,引起舆论强烈关注。在强大的舆论推动下,国务院当年就废止了这个行政法规。200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成立法规备案审查室,迈出了违宪审查的重要一步。可见,推广和普及宪法,树立宪法的最高权威,离不开公民一点一滴、实实在在的努力。

我们相信,国家、社会组织和个人齐发力,必能加快推进宪法知识和宪法意识植根到每位公民的头脑中,推进宪法在各个领域的全面深入落实,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建设。

(福建日报)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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