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古街区”不应以“申遗”为目的
www.fjnet.cn 2012-09-04 15:39 李亚祺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保护历史文物,留存传统标记,是社会的应尽义务。如果,把保护厦门古街区定位在“申遗”的层面上,那对于“保护”本身来说,是一次意义的走偏。因为,只有当保护“城市文脉”,纯粹地出于社会道义、政府责任,而无关乎功利性的“申遗”目的时,才是对“政绩”思维的正常纠偏,才能真正保护厦门古街区。 然而,不幸的是,当前很多地方把保护古建筑当成了一项政绩工程,而忘记了是应尽之责与必行之任。在这样的思维指导下,才造成保护为虚,捞取名声为实的尴尬结局。只要达到目的,很多“古建筑”刚被搬上“人人呵护”的“热炕头”,又马上随着领导的视点转移而置于“冷板凳”之上,最终难逃“束之高阁”的下场。 其实,当前最缺的不是让古文物步入“申遗”的名单,而是让他们走出“重开发,轻保护”的思维“阴影”。因为,毁灭古街区的罪魁祸首,不是开发商,也不是挖掘机,而是目光如豆的管理模式与执政方式。假如,不消除这些根本性的致病因子,想要保护城市文脉,那无异于天方夜谭。 当然,我们在此并不是诋毁“申遗”的作用,也不是诟病“申遗”对保护古街区的意义。因为,申遗成功会使厦门古街区受到世界的瞩目,会带来极大的经济效益,会带来更好的保护资本。但是,我们却忽视了,任何古街区都不是以开发为目的的,而是以保护为出发点的。因为,古建筑的最好归宿是保护而不是永无止境的消费与利用。 所以,保护厦门古街区,绝不能以“申遗”为目的,相反,对于那些不能申遗,也不能创造巨大旅游价值的城市文脉、历史标记,也需要给予足够多的“关怀”,让它们能随着时间的传递而留传给子孙万代,也许,只有那样的“保护”,才是古街区真正归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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