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作假撤销学位莫选择性执法
www.fjnet.cn 2012-07-17 08:37 李 龙 来源:广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
表面看,3年禁授学位,处罚相当重,但和国外比已是手下留情。这种倒逼机制能否从源头堵住论文作假之风? 教育部起草的《关于对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16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规定,学位申请者的学位论文出现购买、他人代写或者抄袭、剽窃等作假情形的,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已经获得学位的,依法撤销其学位。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者撤销学位的,从处理决定之日起3年内,各学位授予单位不得再接受其学位申请。 论文抄袭层出不穷,学术丑闻“络绎不绝”,以致有人断言,时下“学术共同体”正蜕变成为“学术腐败共同体”。泛滥的论文作假,背后是规模庞大的作假产业链:核心期刊掏钱就可发论文,并美其名曰“版面费”;山寨期刊大有市场,迎合各种论文需求。论文“枪手”也应运而生,湖北武汉有1家专门从事学术论文代写的公司,业务忙到相关部门去抽查时都没时间接待,他们从北京、广东、湖北、湖南等10几个省份招募80多名专业能手,“夜以继日地假造各类论文,提供代写代发‘一条龙’服务”,服务费也是明码标价,大学毕业论文每篇约人民币1000元,硕士论文约3500元到5000元。 学位论文作假,事关一个民族的道德诚信底线,试想:一个连学术论文都可以作假的人,在工作岗位上又如何能取信于人?因而,教育部专门出台惩处论文作假的规定,对论文作假的学位申请者,不但取消其申请资格,同时规定3年内禁授学位,相较以前无据可依的处罚而言,既很适时,也很必要。 表面看,3年禁授学位,处罚相当重,但和国外相比,已是手下留情。比如说,德国波鸿大学一名历史系女生的学士论文被发现是从互联网下载的,结果不仅没有获得毕业证,而且还被禁止进入德国其他高校学习历史;一名社会学系的女生因为剽窃被撤销了学位,并处以高达1万欧元的罚款,因为德国法律对高校有规定,对剽窃事件最高可以收取5万欧元的罚款。 不过倘若这一处罚规定真能走向现实,中国大学会否出现大部分人领不到学位证的尴尬?说此话并非言过其实,眼下大学学位论文作假泛滥成灾,曾有业界人士断言,“现在的大学本科学生论文,全是糊弄”。这是否意味着这个意见稿即便最终出台,也必将面临执行难的困惑。 话又说回来,意见稿的亮点还是有的,不但对论文作假的学位申请者明确了处罚规定,还强调指导教师的连带责任,严重者学校可解除聘任合同。这种倒逼机制能否从源头上堵住论文作假之风,不妨拭目以待。 更值得关注的是,意见稿还将追责的板子延伸到了已经通过答辩的学位论文,一旦发现有作假情形,论文评阅人重新评阅,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重新审查,送交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评定委员会重新审议。这必然带来另一个疑问:那些被公众质疑的官员、教授论文作假,有没有必要重新审议,直至取消其学位?“最年轻市长”周森锋曾被质疑论文作假,最后却不了了之;某省国土资源厅厅长被清华大学称为“论文博士”,这种不亲自到校上课的博士学位里有多少水分可查?既然意见稿说要追溯问责,就不必高抬贵手,而应同在校生的论文作假一视同仁,让那些官员为论文作假付出代价,不但撤销学位,还要让其丢官辞职。 |
- 心情版
-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 [ 07-17]学位论文打假需明确何为“剽窃”
- [ 05-22]学者受骗,都是“论文代发”惹的祸?
- [ 05-04]“厅长很忙”与“论文博士”
- [ 05-04]“论文博士”是大学之耻
- [ 05-04]“论文博士”不能成为卖文凭的通道
- [ 03-30]评职称不拼论文,不妨学学复旦
- [ 03-28]赔偿1000元别成了论文抄袭动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