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以“登报道歉”解决问题
www.fjnet.cn 2012-06-14 09:47 孙 梦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浙江省瑞安市一家酒店在《瑞安日报》刊登了一封致歉信,就市政府办公室和相关部门指导工作时,酒店“没有积极配合”道歉。对此,瑞安市政府办公室主任施巨耀称,该酒店是因为市民投诉高考期间扰民被查处,结果在查处时态度过激而被要求登报道歉的,但这封道歉信“调皮了”,需重新道歉。 (6月13日 《南方都市报》) 权力生猛,登报道歉一次不够,还要再道歉一次。如此霸气外露,很容易便让人想到了那位逼迫学生登报道歉的大连小学老师。相同的是,二者均是处于弱势的一方向强势的一方道歉,均是口头致歉还不满意再登报道歉。不同的是,瑞安酒店这次道歉是刊登在当地党报上。 众所周知,党报是地方政务窗口,未造成重大过失、重大影响的事件,恐怕不能在其版面上致歉,而且多是政府部门行政不力的自我检讨,鲜有企业通过党报致歉。瑞安酒店党报道歉为哪般?按照当地政府办的说法,因为“查处时态度过激而被要求登报道歉的”,“态度不到位”这点芝麻绿豆的小事,值得登报道歉吗? 让酒店方认识错误,可以根据有关行政法规进行处罚,或通过其他合理合法的手段进行处理,何必要通过登报歉来解决问题?这不得不让人揣测,是不是酒店方“态度过激”了当地政府办,不登报道歉不足以平其怒、消其恨? 需要通过登报致歉的方式来解决执法纠纷,既让公众看到了“权力大爷”的小肚鸡肠、仗势凌人,也使公权力不规范、不合理的一面纤毫毕现。需要指出的是,以公权力逼迫被查处者登报道歉难脱“以权代法”之嫌,而动辄这般“以权代法”,公众敬畏的将只会是霸气十足的权力,而非法律规范。 登报道歉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合理方式、有效方式。从瑞安这家酒店“调皮了”的道歉不难看出,酒店方对这种“强迫道歉”显然怀有不满情绪,也就是说对其扰民经营行为仍然认识不到位,那么这样的登报道歉又有什么意义呢?只能是顺了有关部门的气、遂了有关部门的意。 作为管理一方的政府部门,在处理官民纠纷,在行政执法工程中,显然不能如此“意气用事”,更不能随意改变或损坏执法的严肃性和规范性。让人警惕的是,这种“登报道歉”一旦上瘾,带来的负面效应将不可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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