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赶进敬老院少一点道德指责
www.fjnet.cn 2012-04-26 15:27 何 勇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近日,陕西宜川县民政局为提高敬老院的入住率,强迫部分五保户老人入住敬老院,不入住就取消“五保”资格。有乡镇干部称,宜川民政局领导曾要求必须按期完成入住率指标,否则“民政站长就别干了”。(4月25日《华商报》) 毋庸置疑,按照政策规定,政府强迫五保户住进敬老院,确实有把敬老院当成了监狱之嫌,违背了五保户人员的意愿。并且以取消五保户资格为要挟,这样的工作作风和方法,显然不符合政策要求,属于违法违规操作县委,给予批评和处分无可厚非。不过,作为乡镇公务员,以自身时不时与五保户、敬老院打交道的工作经历来看,笔者认为,公众应当少一点道德指责,多理解一下强迫五保户住进敬老院的苦衷和难处,清醒认识农村五保户的养老困难处境。 乡镇作风以要挟方式,强迫五保户住进敬老院,其实是不得已而为之,无可奈何之举,没办法的办法。当然不可否认,确实有上级压力所迫的因素,是为完成政绩指标使然。不过,最主要原因,还是目前农村五保户养老处境下的不得已做法。 五保户是指农村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但无赡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说白了,五保户主要就是无人赡养的老人。同时,按照政策规定,五保户实行住在敬老院的集中供养和政府掏钱委托他人的分散供养相结合。五保户没有子女赡养,而现在的农村已经留下的是386199部队,五保户分散供养请到他人代为照顾失去了操作基础,绝大多数五保户只能选择自己照顾自己。对于六七十岁的老人来说,独自生活显然很容易因为无人照料而发生意外事故。 然而,在当前全社会关注“老有所养”的大环境下,一旦五保户在自家家中发生意外事故,那么后果可想而知,所有的责任将全部推在当地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身上,所有人会怪罪地方政府对五保户照顾不周到。可是,对于绝大多数中西部农村地区来说,由于经济不发达,乡镇政府的财政收入有限,基本上是吃饭财政,不可能有那么多资金满足所有五保户的分散供养需求。总之,政府在五保户独自生活的分散供养上的支付成本要比住在敬老院的集中供养要高很多,政府承担的风险也大很多,发生意外事故的概率也高很多,政府为了保障五保户的人身安全,避免因为五保户发生人身意外连累自己,将五保户送进养老院是最佳选择。 可以说,在目前国情之下,对于绝大多数农村地区政府而言,既要满足五保户“老有所养”,又要保证五保户分散供养,按照自己的意愿独自在家生活,还避免五保户因为独居而发生意外事件,很难达到调和状态,必须有一方做出一定的牺牲,最小的牺牲应当是牺牲五保户的选择权,强制让五保户住进养老院,接受集中供养。 当然,笔者认为,要让五保户住进敬老院,接受集中供养,地方政府在工作作风和方法上需要改进,必须尊重五保户的意愿,保障五保户的选择权。一方面是对五保户做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五保户逐步接纳敬老院供养模式。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必须不断的改进敬老院的居住、生活环境,完全敬老院管理制度,让五保户改变对敬老院的形象和认识,给五保户有家的感觉和温暖,才能对五保户产生吸引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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