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医疗负性事件报告的困境
www.fjnet.cn 2012-04-25 10:41 徐娟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今年初以来,各地相继发生医生遇袭事件,将医患关系问题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针对这一现状,北京市与澳大利亚医疗卫生机构联合开展医疗负性事件调查,已在顺义区医院试点,并首次引入澳大利亚医疗质量评价标准。 早在2002年9月,卫生部就颁发了《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要求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把辖区内发生的医疗负性事件进行汇总并上报卫生部。时至今日,不论从官方披露、媒体报道,还是从医护人员和患者的认知角度看,仍然没有形成医疗负性事件报告的氛围和习惯。一组简单的数据对比就很能说明这个问题:澳大利亚只有2000万人口,一年医疗负性事件报告有100多万件,而我国超过13亿人口,每年的相关报告却只有2000多件。 强烈反差的数据背后反映出的是,我国与一些发达国家在医疗安全文化上的差距。发达国家开展医疗负性事件报告具有安全的报告系统,有利于及时获得并处理情报信息,鼓励负性事件的报告而不是惩罚;在处理中,从以往的“发现罪人”转移到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从中总结经验,纠正偏差,有效避免医疗缺陷,保护医患利益,促进医学发展。近三年来,英国卫生部通过对医疗负性事件的分析研究,采取了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使得近一半的医疗事故得以避免。 反观我国,虽然医疗负性事件报告制度已经建立了近十年,但除了少数专家学者外,鲜有人认同其使用价值。笔者认为,这与医疗安全文化的缺失有很大的关系。尽管医疗负性事件很少由医护人员的失误造成,通常与管理、组织、技术、设备等问题相联系,一旦如实报告了,相关组织和个人却都会感到“不安全”。作为基层卫生行政部门,不但会严重影响自己的政绩,可能还要承担起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责任;作为医院,不但担心失去市场份额,造成巨大经济损失,而且还面临诸多的“一票否决”;作为医护人员,不但影响到个人声誉,而且与其职称晋升、经济收入等直接挂钩。在这种情况下,从上到下,从里到外,对医疗负性事件能少报就尽量少报,能不报就尽量不报。其结果,不仅无益于从根本上减少医疗事故的继续发生,更无助改善紧张的医患关系。 由此可见,这次北京市与澳大利亚医疗卫生机构联合开展医院负性事件调查,不仅要引进国外的医疗质量评价标准,更要引入他们在对待医疗负性事件报告中的“安全文化”,培育起科学思维和人文关怀的组织文化。安全文化不是对错误放任不管,恰恰相反,它是重视错误并积极地剖析错误,以此不断提高医疗水平。当前最为关键的是,与国际惯例相接轨,一方面,对报告医院和个人实行非处罚性管理,并给予适应的奖励,鼓励积极报告威胁病人安全的负性事件;另一方面,对不如实报告的机构和责任者给予必要的处罚。做好“奖”“罚”之间的加减法,才能走出医疗负性事件报告的困境。(福建日报) |
- 心情版
-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 [ 03-30]“免费医疗”应是癌症患者的“专利”
- [ 02-21]器官捐献者医疗费不妨政府买单
- [ 02-20]“过度医疗”,谁来买单?
- [ 01-16]医疗诉讼不应变成“马拉松”
- [ 12-14]丙肝受害者医疗费如何解决
- [ 12-13]“先住院后交钱”是医疗服务的常态回归
- [ 12-01]神医“一针灵”暴露医疗监管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