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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化政策穿越百年太荒唐

www.fjnet.cn 2012-03-28 11:19  范子军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3月22日,晨报报道了南京江宁区一座在迁坟墓中出土的棺木如新,下葬100多年的女子遗体保存完好,容貌栩栩如生。淳化街道称民政部门要求按照国家规定将陶太夫人的遗体火化后,予以安葬。(3月26日中国江苏网/南京晨报)

下葬100多年,遗体竟然保存完好,已经够稀罕了;要求“按照国家规定”,将其火化后再安葬,就更叫人匪夷所思了,莫非当地有关部门、政府官员穿越剧看多了,以为现行火花政策也能穿越到百年之前,适用于那个时代的国民?荒唐的政策穿越背后,僵死的行政、执法作风可见一斑。

倘若有关方面果真觉得没有多大“考古”价值,对这一偶然性出土的遗体,理当在尽量避免被破坏的情况下让其“入土为安”,毕竟只是个极端的、特殊的例外,而且这也是对祖先的应有敬畏,是执法者起码具备的人性情怀。

为达到将陶太夫人火化的目的,不惜绞尽脑汁克服重重困难,为其开“死亡证明”,从而做到“合法程序”,民政部门的执拗,让人看到的不是对政策严肃性的维护和法治公正的坚守,而是功利社会的执法随意性,说白了,不就是为了收费嘛。

国家政策、法律都有一个追溯效力的问题,火化政策正式实施之前已经下葬的,就没有理由、依据要求掘尸火化,何况百年之前已经作古的逝者?按照当地的做法,是不是所有公民家的祖坟都该掘开,如果存在类似陶太夫人的情形,一律予以火化后重新安葬?不然,岂不可能存在“漏网之尸”,有失公平?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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