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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改革不能满足于厘米推进

www.fjnet.cn 2012-02-26 14:28  龙运灿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2月23日,国务院发布通知要求对于户口迁移政策实行分类,在县级市有合法职业和住所,即可落户;在设区市有合法职业满三年可落户。继续控制直辖市、副省级和其他大城市人口规模。今后出台有关就业、义务教育、技能培训等政策措施,不与户口性质挂钩。(2月24日《新京报》)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关于户籍制度改革的呼声从未间断过。或许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有了当前这份通知,也有了“就业、义务教育、技能培训等政策措施不要与户口性质挂钩”、“ 在设区的市有合法职业满三年可落户”等亮点。而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制度,是户籍改革的终极目标,而此前的任何步骤,都是为这一目标服务与铺路的。

这次户籍改革推进,也仅仅限于就业、义务教育、技能培训等几个行业,能够享受同等的待遇,本来这个“等”字后面可以涵盖足够多的内容,但在地方政府执行时,这个“等”字,往往是被忽略的可能性大一些。同样,这次户籍改革的推进,仍以小一级的县级市与市开放为主要“亮点”,但显然的是,这些地方,户籍管理本来就略显宽松,甚至可以不夸张地说,在很多这样的地方,这不是“推进”,而是重复常识。

这样仅在小范围内的“城乡同步”,是一种“厘米推进”,再加上文件中坦诚的“继续控制直辖市、副省级和其他大城市人口规模”,这样的户籍改革,注定难以撑起公众期待,与真正去除“城乡二元化”仍有相当长远的距离。

诚如不少专家所言,放开户籍是许多人的渴望,然而户籍只是外衣,真正的不平等来源于与户籍相关的利益,如教育、医疗等方面。正因为这些与户籍相关的利益有了“二元”格局,各种弊端也逐渐显现,如“同命不同价”、“农民工尊严式微”等。而更大的弊端还在于,二元化格局的存在,影响了城市化进程。中国人民大学人口研究所所长段成荣就说过:“现行的户籍制度,使我国的城市化进程明显滞后于工业化进程,而城市化是衡量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准。补上城市化这一课,必须在户籍制度上进行突破。”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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