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制度改革有了新的进展。国务院5月27日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到,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将加快落实放宽中小城市、小城镇特别是县城和中心镇落户条件的政策;进一步完善暂住人口登记制度,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居住证制度。
居住证制度已在一些城市实行,还有许多城市较早前也作出承诺将在今年内推行,比如武汉今年7月后将实行居住证制度。取消暂住证,实行居住证,由严格管制到管理再到服务的国家对于户籍制度的观念变化非常明显,而从城乡不平等、将人分成三六九等,逐渐过渡到国民平权、国家承认和保障每个人的平等权利的价值脉络,亦清晰可辨。
从已经实行居住证制度的十个城市来看,外来人口享有的权益比暂住证时代确实有所增加,但具体权益事项,每个城市又有多寡之别。事实上,这些城市的居住证权益,往往集中在一些占用城市资源较少的领域,而入户、子女入学、就业等占用较多资源的领域则突破有限,甚至有个别城市比如昆明不仅提高了办理居住证的门槛,还对外来人口的就业和租房设置了明显禁限。
针对已经实行居住证制度的城市政策不统一的问题,曾有全国人大代表担心一旦形成各地自行其是的格局,将会影响户籍制度的全面改革。这次国务院文件中首次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居住证制度,也许就有这方面的针对性。然而问题在于,由于各个城市的发展状况不同,“全国一盘棋”的居住证制度其权益内容将如何统一?从本次意见内容看,突破口很可能选择在“中小城市、小城镇特别是县城和中心镇”。
实际上,这个层面的户籍开放一直在推行,2001年公安部下发《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改革的意见》,由此全国两万多个小城镇都取消了“农转非”指标,这在当年被视为户籍改革的进步。中国城市化是选择中心大城市,还是选择小城镇,这固然属于学术探讨的问题,但就目前而言,真正体现所谓“城市户口价值”的,无疑是大城市,而不是中小城市或小城镇。
较好的城市福利以及较为优越的个人发展机会比如求学、就业等,往往集中在大城市,大城市的户口因而比中小城市或城镇具有更高的含金量。从人口流动趋向来看,无论是城市间的人口流动,还是农民进入城市,大城市都是首选之地。此外,就经济发展而言,大城市配置人力等市场资源的效率明显优于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事实上,在今天,中小城市或小城镇户口并不具有以往的吸引力,取得这些地方的城镇户口也不算特别困难的事情。相反,北京、上海、广州等这些大城市的户口资源依然稀缺,比如北京在实行居住证制度方面迁延日久,就足以说明问题。
暂住证或是居住证,只是证件名称不同,背后仍是户籍制度改革、国民平权和自由迁徙等时代命题。在短时内全面放开户籍制度,也许难以做到,逐步推进、重点突破仍是务实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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