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更应该交“不听话押金”?
www.fjnet.cn 2012-02-17 10:29 任小康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近日,一网帖称,江西吉水县尚贤中心小学要求学生上交“不听话押金”,如果小孩在校违纪,押金将会被逐一扣罚,直至全部扣完为止。家长罗先生说,学校从网络曝光的收据照片上找到线索知道是他打了“小报告”,就和县里教育局的相关人员到他家进行劝说,让他交出收费票据。(2月16日《新京报》) 眼下,过完寒假的孩子们又重新回到课堂开始新学期的学习生活。大人知道“一年之计在于春”,孩子们同样如此,多多少少对新学期有些憧憬和期待。然而,当老师让你交上100元“不听话押金”时,你心中有何感受?估计这一学期都要生活在同学们用异样目光编织而成的心理阴霾中了。 客观而论,对于某些面子较薄、自制力较强的“不听话”孩子而言,“不听话押金”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警示约束作用,使其守规矩求进步,也能让老师省些心。但其负面影响同样显而易见:其一,“不听话押金”和“绿领巾”“三色作业本”殊途同归,本质上都是对受教育者个体尊严的羞辱和对教育暴力的盲目崇拜,正所谓“仁爱产生仁爱、野蛮产生野蛮”,此举会让学生对教育产生更多的抵触情绪,对于一些孩子而言,“不听话押金”只能让他更加“不听话”;其二,对小学生而言,100元钱的概念还不明晰,这种方式会让孩子觉得交了押金就可以犯错,产生“钱可以摆平一切”的意识幻觉;其三,将孩子的进步与金钱挂钩,有可能降低孩子学习的主动性,使教育功能弱化。 不过,话说回来,若“不听话押金”真能起到好效果的话,我倒觉得不妨让当事老师、吉水县教育局也向学生家长们交一笔“不听话押金”,因为他们也相当“不听话”,不惩戒惩戒难长记性。 先说老师。综观现在的教师队伍,其整体素质已有明显提高,绝大部分老师都接受过师范教育或相关在职培训。《教育学》里那些“有教无类、因材施教”的古训,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在影响学生的内心世界时,不应挫伤他们心灵中最敏感的一个角落——自尊心”的谆谆教导……老师听到哪儿去了?同时,《教师法》第六条也明确规定,教师应当“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请问老师又是否认真学过这部和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 再说教育局。“不听话押金”事件在网上被曝光后,吉水县教育局当天便组成了调查组到学校进行调查核实,作出了《关于尚贤小学有关收费问题的处理意见》,责成老师立即退回所收押金,并向家长道歉,写出深刻检讨。反应如此迅速,自然应当表扬,不过他们的另一做法就让人费解了:劝说家长交出押金的收费票据。显然,这是有意收买证据,防止家长把事态扩大化,影响当地教育部门形象。如此做法,何尝不是变相打压公民的正常信访权利?他们吸取教训举一反三的诚意有几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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