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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粹辞退治愈不了“城管顽疾”

www.fjnet.cn 2012-02-11 19:47  刘孙恒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日前,小贩刘武秀称被广州京溪街道办城管殴打导致手骨骨折,媒体曝光后,城管要求其签字声明否认被打、指媒体报道失实。京溪街道称收诱骗小贩的涉事城管钟某已被辞退,并称声明是钟某擅自草拟,属个人行为。(2月10日《南方日报》)

城管队员先殴打小贩,事情曝光后,再利诱小贩污蔑媒体报道事实,如今的结果是当事城管队员被辞退。事件经过这么一个“流水线”般的发展过程,似乎误让人有一种“水到渠成”之感。该辞的都退了,该弥的都补了,法律尊严得到维护,公平正义得到伸张,这一切该罢了吧?其实不然,只需从城管为何频频生事这一事实发问,就可以一针见血的指出,此次的辞退,仍然换汤不换药,治愈不了“城管顽疾”。

不过,细究起来有一点值得称道的是,如今城管“闹事”后,“临时工”的倩影不见了,“非正式员工”的魅影也不存了,此次如此,日前的“城管抢元宵”、“城管撕春联”亦如此,是城管部门勇于担当了抑或“临时工”等已成“明日黄花”?作为“被管”的我们,答案不得而知。但有一点敢肯定的是,部分城管“执法”的无礼与霸道,事发后对当事城管处罚的隔靴与搔痒,确是“亘古不变”的现实。

其实,我们能够秉持这样一个原则——城管队员作为血肉之躯,固有的“性本善”等人之本能还是拥有的,些许的“仁义礼智信”亦是懂的,更甭管自身亦知代表政府形象与权威,而担任“城管”一职,无非为了柴米盐油酱醋茶,养家糊口、混口饭吃罢了,本身也属于弱者。既如此,可为何还频频“抽拳向更弱者”呢?答案,或许可从事件本身中窥见。

从“污蔑媒体”到“抢元宵”、“撕春联”,我们不难得出,一是执法队员自身素质存在缺陷。“这就是个抢的单位”,这番话出自工作人员之口,着实让政府部门蒙羞,二是领导人员自身素质不高,往往“拍脑袋”决策,不顾及实情,三是事后惩处力度不大,且过度“就事论事”,不追究相关领导人员的过失或追究起来“轻飘飘”。

由于城市的整洁、美丽、井然有序还得依靠城管的贡献,在城管有其存在条件暂不能除的前提下,那么“城管顽疾”也亟待根治,而整治地药房在于多一些实事求是、依法论处,少一些表面文章的处罚。笔者认为,考虑到“官本位”思想的根深蒂固,“惟上是从”观念暂未能改的现实境况,侧重点应该在于事发后领导成员应该挨多重的板子,涉及领导“乌纱帽”,才能调动领导积极性,进而达到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效果。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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