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民生巷议 > 正文

先有话语权再谈职业病

www.fjnet.cn 2012-01-11 09:00  李  妍 来源:华西都市报 我来说两句

日前,全国人大着手修改职业病防治法,其中备受关注的“职业病定义”一项或有较大改变。颈椎病、鼠标手、长期视频作业导致的眼部损伤、职业性腰背痛等白领易患疾病都有望纳入职业病目录。(1月10日《现代快报》)

若身体健康权利保障不力,罹患职业病的白领们无疑是尴尬的。现在,全国人大着手修改职业病防治法,颈椎病、鼠标手、职业性腰背痛等白领易患疾病,有望纳入职业病目录。在此意义上,“职业病定义”得以拓宽,必能惠及大多数人群,当然值得期许。

鼠标手、近视眼、腰椎痛、颈椎病……这样的疾病,因太过普遍又不至伤及性命,所以长期不被人所重视。但整个社会群体,因为职业原因导致的不健康或者亚健康,却早已有目共睹、感同身受。就在不久前,“23岁白领女孩患胃溃疡去世”的新闻,就曾引爆白领群体的健康焦虑。这个年轻生命骤逝,激发的社会反响颇大,谁能想到职业原因导致的胃溃疡,也能要人命。

加班?胃溃疡?年轻人都已经习惯了。在一个资方拥有绝对话语权的时代,普通白领们没有太多选择余地。倘若没有一套完备且能落地施行的法治条例,保障白领们的话语权,年轻人的命运,或只能剩下燃烧自己、透支生命。同样的逻辑,也适用于害了尘肺病的农民工、罹患腰椎病的司机……在健康权受到资方隐性剥夺的时候,怎样保障劳方的话语博弈权利,也许才是职业病防治最需从法治上突破的问题。

无论如何,在资方与劳方话语权不对等的情境下,说职业病防治甚至维权,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将鼠标手、颈椎病等普通意义上的职业病,纳入法律保障范畴,算是从法治维度救赎健康的尝试。但要真正将立法愿景落地施行,还得有细化规定兜底。

  • 责任编辑:林雯晶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