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校车事故里还有择校的“魅影”

www.fjnet.cn 2011-12-15 18:00  朱永杰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12月14日下午,江苏省徐州市丰县召开了关于接送学生车辆事故处置情况的第三次发布会,“12.12”事故中沙河店村3人、茌里庄12人共有15名学生遇难,另有3名学生尚未脱离危险。这两个村庄的学生本来可以就近到离家只有1公里的村小学就读,但家长希望到师资力量较好的首羡镇中心小学就读。不然的话,哪里会死啊。(据12月15日《中国青年报》)

原来,教育发展的不均衡不光城市有,农村乡镇也有。丰县首羡镇中心小学约有1300余人,这意味着每个年级200余人,四五个班,六个年级有20多个班,规模不小。不用说,作为镇里唯一的名校,坐校车的学生多为择校生,他们能为到“师资力量较好的首羡镇中心小学就读”而自豪。至于择校费是多少,这所名校赚了多少钱,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择校了,起点高了,希望大了,日子更有盼头了。

就近入学多好啊,步行二三里地就到学校了,不用坐“校车”,最安全。而且,在丰县,按照每一万人设立一所定点小学的标准,全县共有110所定点小学,能够满足学生免试就近入学的要求。虽然这个标准可能是对“半径2.5公里”撤点并校标准的变通,但不管怎样,沙河店村和茌里庄村的孩子毕竟可以步行二里地就能上学。

试问:如果没有择校,丰县110所定点小学能不能满足“2.5”公里内的学生就近入学呢?如果能,那么这次校车事故的根源就是择校,一择校“择”出了距离,“择”出了校车,“择”出了交通事故;如果不能,那么校车事故的根源就是当地违反了《义务教育法》撤点并校,即使110所定点小学,也仍然让“校车”应运而生,交通事故自然在所难免。

如今看来,有着1300名学生的首羡镇小学难除“择校”之嫌,因为它的师资资源太丰富了,慕名而来的学生太多了,不能不“校车”侍候。可是,吊诡的是,出事的校车司机要负全责,一是他的驾照不够格;二是他是众家长私自包租的,“很黑”。只不过,目前车主(也是临时司机)已被刑拘,虽然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但因暂时无赔偿能力,丰县政府根据侵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江苏省的有关规定,只好先替车主代为赔偿。——就是这么不可思议,政府因为无责,其所作所为分明在“学雷锋”做好事呢。

基本可以下结论了,“12.12”江苏丰县校车事故里难逃择校的“魅影”。因为择校,就近入学变得徒有虚名,名不副实。责任就在当地政府,尤其在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这样的恶性事故必须追责,也必须有人为此承担责任。只有这样,才不会导致“通知救国”的怪相,不会“通知”之下比着走过场比着搞形式,不会让校车惨剧接二连三发生。

  • 责任编辑:林雯晶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