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紫金县古竹中学的贫困生投诉称,学校上学期末发给他们的贫困生补助金“缩水”了,原本300元的补助金,到手后只有250元,剩下的50元“被捐给学校修篮球场”。记者日前前往采访,古竹中学回应称,学校是口头倡议学生捐款,并非强制。(8月23日《南方日报》)
先说摊派捐款的问题。摊派捐款的新闻看过不少,但是向贫困生摊派捐款的事情不多见。古竹中学竟然向贫困生少得可怜的补助金下手,强迫贫困生捐款,岂不是“鹌鹑嘴里寻豌豆,鸬鹚腿上劈精肉”?如是新闻读来令人愤怒。学校给贫困生发放补助金是义务,贫困生获取补助金是他们的权利。可古竹中学倒好,竟然忍心对贫困生补助雁过拔毛,让人无语。
尽管古竹中学回应称,学校是口头倡议学生捐款,并非强制。但是贫困生本来就家庭困难,急需帮助,即便学生主动自愿捐款,学校也不宜接受。口头倡议也好,书面倡议也罢。学校缺乏起码的权力避嫌意识,一手收捐款,一手发补助,让贫困生如何是好?再说,学生有求于学生,贫困生更是眼巴巴望着那么一点补助金,即使他们不愿意捐款,为了不穿小鞋,不被取消补助金,他们还有不捐款的选择吗?至此,学校倡议捐款的画皮不攻自破。在我看来,学校染指贫困生的补助金,与媒体报道的索捐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
捐款献爱心本是一件愉快的事情,搞得捐助人不乐意,到媒体投诉,无意失去了行善的本意。这种捐款的套路即使收到了钱,也会让人反感。教育者难道不明白“强扭的瓜不甜”这个朴素的道理么?对此,不仅学校要自证清白,上级教育部门也应该有说法,不能让学校乱收捐款伤害贫困生的感情。
再说“捐款给学校修篮球场”的问题。《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坚持教育的公益性、普惠性,并重申教育投入目标。在经济快速发展,财政资金充裕的情况下,地方政府本应该与中央一道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偿还教育投入欠账,早日实现这一目标。但是,学校为修篮球场找学生摊派捐款的残酷现实告诉我们,某些地方政府教育投入仍然不给力。这无疑与教育的公益、普惠宗旨背道而驰。
因此,要真正坚持教育公益性与普惠性,中央不仅要从宏观角度增加教育投入,而且要加强制度建设,从微观角度对教育投入资金分配使用与地方教育投入比例做出周到的制度安排。如果没有配套监督问责机制跟进,地方政府与教育部门不仅不会增加教育投入,而且可能把中央拨付地方的教育投入资金挪作他用,掏空“增加教育投入”的惠民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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