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国家十一部委联合发文,要求各地开展高尔夫球场清理整治,在今年6月底前将上报清理整治情况。又是发文又是督导,足见坐大成势的高尔夫球场已到了非整治不可的地步。十一部委联合组成的督导组阵势空前,能否祭出北京怀柔强拆别墅一样的“狠招”?从种种迹象看,似乎不容乐观。此前上述部委联合下发通知,提出对违法违规行为已经完全纠正、整治措施全部落实到位的高尔夫球场,可由国家相关部门为其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高尔夫一开始就是伴随着各种质疑声登陆中国的,时而和环境污染画上等号,时而和腐败温床相提并论,诸如此类的恶名,还有占用耕地、浪费水源、畸形消费、违背国情等。国家早在2004年就发出禁令,停止新建高尔夫球场的审批,这意味着此后所有新建的高尔夫球场,不是程序欠缺的问题,而是能建与不能建的问题。补办手续的治理方式,似乎宣告了有关部门对于违规高尔夫球场问题的“无计可施”。
目前全国共有超过400家球场为清理整治对象。对于这些违规高尔夫球场的去留,不少人抛出了“顺应需求论”“避免浪费论”“法不责众论”,有专家称应在规范的基础上将其合法化。其实,“规范后合法”的观点就是“骑墙论”:既不愿也不敢触碰国家法令,却又试图为违规球场寻找生存空间,“有限妥协式”的“规范后合法”遂应运而生。
我一直诧异的是,难道贵族气十足的违规高尔夫球场果真是大象屁股推不动,老虎屁股摸不得,拆了它会天下大乱吗?法律法规一旦确立,就应当具备毫不妥协的气质。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征用基本农田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征用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均须报经国务院审批。任何一个高尔夫球场占地面积都突破了这条红线且未得到合法审批,一些地方连村委会都可以批准高尔夫建设用地。土地管理法第73条规定,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所谓“恢复土地原状”与“彻底拆除”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没有其他缓冲或折衷的选项,现行法律尚不支持违规高尔夫球场由非法变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