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篇题为《是咱卫生系统的车吗?丢人!狂晕》的帖子在淮安金湖论坛上引发诸多网友跟帖。帖子称,6月23日晚上9点10分,一辆牌号为苏HY-1827的救护车在大雨中闪着顶灯来到金湖中学西校区接孩子,并且堵住校门反向停靠,激起了家长们的愤怒与抗议。(7月6日《扬子晚报》)
一辆闪着顶灯的救护车急速开到学校门口,家长们还以为是学校的孩子出事了,纷纷让出道让其通过。但是,令他们意味的是,救护车一个刹车,斜停在了校门口,走上救护车的不是命悬一线的病人,而是一名放学的学生。让家长们更为可气的是,救护车占据了马路的一半,临走时车上的男子很潇洒的挥了一下手。由此看来,这不仅是一起公车私用事件,而且,救护车摇身一变成了“霸王车”,在别人让开的生命通道里自我陶醉的炫耀。那么,救护车的生命之灯到底为谁开?
公车私用,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虽然,各个地方都出台过相应的措施和政策,借此限制和杜绝公车私用事件的发生。但是,公车私用这个顽疾就如同一块发了霉的硬骨头,不管是相关部门的三令五申,还是媒体的曝光和群众的监督举报,依然没有遏制住一些人对公车的滥用邪风,而且相关规定,如同一张白纸,只能撑破嗓子喊几声,却起不到任何约束和监管的作用,否则,救护车就会奔跑在生命接力的道路上,而不是横行在接放学小孩的路上,看来生命之灯欺软怕硬,常为无赖之徒和强势者敞开。
公车被私用的途径很多,有的人用公车接送老婆上班孩子上学,有的人用公车去办自己的私事,有的人用公车去兜风和旅游,但这些公车私用都建立在一个前提之上,被用车辆配给本单位、本部门,甚至本人的办公用车,不承载任何公共用途,闲着也是闲着,所以,很多人就开始滥用它。而急救车就不同了,它不是某个单位、某个部门或某个人的专用车辆,而是老百姓生命的接力车,其出车速度的快慢,直接关系着患者的生死存亡。救护车一旦成为私用对象,那么,滥用此车的人,在无形中充当了间接的杀手,由此可以看出,其生命之灯是为膨胀的私欲和生命的冷血而开。
公车私用发展到这个地步,可以说是达到一个小高潮了,这股邪风如果不尽早刹住,照此发展下去,消防车有可能被某人用来给自家菜园浇菜,警车有可能被某人开着去抓耗子,坦克有可能被某人用来打鸟……这些承载着社会公共用途和关乎老百姓生命安全的车辆,一旦成了某些人的私人工具,那么,有多少生命和财产将被人为的扼杀和挥霍?如果生命之灯不为生命而开,那么,生命将沦落为开灯者手里的一根草芥,甚至是奴隶,他们将没有生命的尊严和继续活下去的希望,到那时,恐怕不是给其戴一顶“公车私用”的帽子所能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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