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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强势单位自建保障房蜕变为福利分房
www.fjnet.cn 2011-07-01 10:15  李公明 来源:新快报    我来说两句

第二,如果真的是替政府建保障房,建好后由政府统一购买再把全部房源面向社会公开发售或出租,当然是最好的事情。但是,单位当然不是活雷锋,自用土地成了自主支配房源的最好说辞。但是,这些土地的来源却是在历史上各有复杂的情况,不可能都有支持单位自主分配的合法性。因此,如果单位坚持自建自分配,则必须彻底公开所有土地的来源背景和真实资料。在已经告别了单位福利分房十几年的今天,无论如何不能允许在最宝贵的公共土地资源上,以“自有用地”的名义为单位内个人谋取大大有别与社会公共标准的福利。

第三,即便退一万步来说,单位自建、在内部自分配都是可以接受的,那么在分配的公平、公开性方面则是社会公众无论如何也不能够后退的底线。也就是说,你单位可以优先分配给内部的人,但是这些人必须完全符合社会保障房的统一标准,必须向全社会彻底公开所有房源、所有申请人的全部资产材料。虽然单位内分配已经在某种程度上破坏了社会公平原则,但毕竟最终的买主和租房者,都应该是保障房计划中合理、合法的收益者。现在的问题是,人们几乎无法相信这些强势单位会恪守这一伦理底线。

第四,在这8家单位自建房中,总共有3160套经适房,这是最受公众关注、也是目前全国各地争议最大的保障房类型。如何分配才公平这个问题先不说,最关键的还是经适房是否还要延续“五年之后可出售”的做法。早有专家指出经适房上市交易必然滋生大量寻租腐败行为,禁止保障房上市交易可以说已是大势所趋。目前广州的保障房制度中是否应该立法禁止保障房上市交易,从制度设计上杜绝寻租腐败现象,这是当下急需公众热议、人大讨论和进入立法议程的问题。

自建房单位和负责保障房建设规划的权力部门,恐怕不会欢迎这种讨论,更不愿意看到这个问题付诸人大表决。这将是对舆论和人大机构的巨大考验,我相信所有人都没有理由在这个最关键问题上,表现出采取冷漠或拖延的态度,除非别有原因。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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