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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审计再看10万亿政府性债务风险
www.fjnet.cn 2011-06-28 09:45  余丰慧 来源:燕赵都市报    我来说两句

中国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27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201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时指出,截至2010年底,除54个县级政府没有政府性债务外,全国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共计107174.91亿元人民币(6月27日中国新闻网)。

关于地方政府性债务数据特别是地方融资平台债务数据多少有众多猜测,一直没有最为权威的准确数据。现在被各界广泛引用的地方融资平台14万亿债务是有关研究机构的预测数据。可能是统计口径差异,大于审计署审计结果3万多亿元。无论如何,审计署这次基本摸清了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底细。在地方政府性债务10.7万亿总额下暴露出的一些问题特别是巨大风险不容忽视。

10.7万亿中,政府负有直接偿还责任的高达67109.51亿元,占比63%;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23369.74亿元,占比22%;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16695.66亿元,占比15%。也就是说,10.7万亿债务政府都脱不了干系。其中85%,即9万亿元地方政府都负有直接还款或第二还款来源人责任。

那么,高达10.7万亿元的地方政府性债务与地方政府综合财力对比是什么样的情况呢?通过这个对比才能看出地方政府的还债能力和负债风险大小。从审计情况看,至2010年底,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即债务余额与地方政府综合财力的比率为52.25%,加上负有担保责任的或有债务后债务率为70.45%。也就是说,地方政府的综合财力已远远不能抵偿其背负的直接债务和或有债务,大多数政府财力与负债相比较,已经处于资不抵债状况。从地区看,有78个市级和99个县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高于100%,分别占两级政府总数的19.9%和3.56%。也就是说,有将近20%的市级政府事实上已经破产。

地方政府偿还债务的资金来源无非两个渠道:一是财政收入,二是土地出让金收入。至2010年底,地方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中,承诺用土地出让收入作为偿债来源的债务余额为25473.51亿元,占10.7万亿元的24%,这个比例既高又低。说其“高”是指,土地出让金已成为唐僧肉并且受房地产调控影响,收入正大幅下降。未来依靠其归还这么大的债务可能性越来越小。说其“低”是指,仅有24%是依靠土地出让金归还债务,那么,高达76%,绝对额度达81701亿元的债务依靠什么还款呢?依靠财政收入吗?显然不行。去年全年国家财政收入8万亿元,支出远远超过这个数,其中:2010年中央公共财政收支总量相抵,赤字就达8000亿元,基本处于入不敷出状况。地方财政入不敷出更严重。因此,依靠地方财政归还债务基本靠不住。从酿成地方政府性债台高垒的时间段来看,有51.15%共计54816.11亿元是2008年及以前年度举借和用于续建2008年以前开工项目的。显然,2008年应对金融危机时期,是一些地方政府盲目举债形成期。

从以上权威数据分析,足以看出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之大。说明国内外关于对中国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的担忧不是多余的。目前,一定要把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摆上议事日程,一是要迅速停止或大幅减少地方政府性债务继续扩张;二是财政收入、土地出让金收入等应开始安排一定比例的还债资金;三是商业银行等债权所有人一定要落实还贷资金、担保抵押质押品。决不能再走2000年把四大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剥离给资产公司几乎是一风吹、造成巨大浪费、导致货币发行量激增最终推高通胀的老路。如此,最终无形中吞噬的是百姓利益,毁掉的是中国经济。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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