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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为何“扎堆”宣判
www.fjnet.cn 2011-06-27 08:22  殷国安 来源:长江日报    我来说两句

25日上午,珠海市人民法院举行毒品案件宣判执行大会,对9宗毒品犯罪案件12名被告人现场宣判,其中一人被判无期徒刑,一人被执行死刑,其他10名被告人获刑1-16年不等。(6月26日《珠江晚报》)

稍微注意一下就能发现,这几天正是全国涉毒案件公捕公判的高潮。毒品案件为何“扎堆”宣判?一查日历才知道,原来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

“做好禁毒工作必须全民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紧紧依靠群众。” 为了最大限度地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禁毒斗争,有效打击毒品犯罪活动,在国际禁毒日进行集中宣传很有必要。但是,在国际禁毒日举行公捕公判,这却是需要研究的。

根据法律规定,司法机关对案件的立案到侦查,从拘留到逮捕,从决定起诉到审判,从审判到宣布执行,都有严格的时间规定。那么,一个涉毒的犯罪分子经过这么多法律程序,如何正巧赶在6月26日的国际禁毒日逮捕或宣判?有两种可能:一是,本来早就应该逮捕或宣判,却故意推迟了;二是,本来赶不上逮捕或宣判,但却通过赶进度,终于抢在这一天了。那么,前者会不会违反法律规定的时限,后者会不会影响案件办理的质量?

现在,一些职能部门都喜欢节日执法,例如,妇女节查妇女用品的质量,儿童节查儿童用品质量,三大传统节日则查粽子、月饼和蔬菜的质量,却忽视了监督的长效机制。司法机关更不能搞节日执法,应该考虑背后的负面作用。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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