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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卷枪手之恶不逊高考舞弊
www.fjnet.cn 2011-06-16 10:20  熊丙奇 来源:新闻晨报    我来说两句

有媒体报道,陕西一高校至少从2006年开始,就使用本科生参与高考语文、英语两门科目的阅卷,学生阅卷题目涉及主观题。一份表格显示,该校一个班有30多人参加阅卷,“有阅卷学生说,一个晚上他改了1900份英语试卷”。

根据教育部2009年颁发的《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下文简称《规定》),高考“评卷人员由评卷领导小组聘任。评卷人员以高校教师为主,有中学教师或教研员参加,其队伍应相对稳定。作文等非选择题评卷人员,应聘请责任心强、水平高的教师担任”。如果陕西这所高校使用本科生评卷,毫无疑问,严重违反规定。

陕西省招办新闻发言人对此明确回应:“本科生阅卷是冒天下之大不韪,谁敢干这种事情? ”涉嫌的西安外国语大学有关人员也进行了否认。然而,诸多迹象表明,事情并非空穴来风。

从媒体报道分析,该校使用本科生违规批阅高考卷已经成为公开的秘密,早在2007年就有所曝光,但当时不是因为学生检举违规,而是为了“讨薪”或者“显摆”。 2007年6月29日,人人网上一条名为《心碎在高考阅卷后》的帖子称,他们是西安外国语大学的学生,被某吴姓教师召集去改高考卷子,费时3天,承诺的报酬是510元,但直到6月末,也没有拿到改卷费用。 2008年6月29日,一条名为《高考阅卷工资啥时候发给学生? 》的帖子出现在百度贴吧 “西安外国语大学吧”。帖子称,2008年6月10日开始,西安外国语大学有300余学生参加了高考阅卷工作。记者还在该校就业信息网上调阅学生简历,发现一名汉语言专业本科生在简历上写明,他在2006年6月就参与过高考阅卷。

“本科生阅卷是冒天下之大不韪”,按理,对于此类违规,应当高度敏感。陕西省有关部门早该针对上述线索,启动相关调查。可令人疑惑的是,有关部门却未有所作为。

这里的有关部门,不是指陕西省教育厅或招办,而是陕西省人大,纪检、监察部门。因为陕西省招办作为高考组织者以及评卷领导小组的具体执行机构,本就是这一事件的利益和责任相关者。如果本科生参与了高考阅卷,就不仅是阅卷点的问题,而是整个陕西省高考阅卷组织的大问题。

笔者所担心的是,若此事的调查还是由陕西省教育部门或招办负责,难免学校对学生下达“封口令”,结果很可能是不了了之。据报道,今年阅卷的一大三女生就说,早在纪律培训前,就有校领导说,不能以任何形式透露有关改卷的信息。 “如果消息散发出去,我们将被开除学籍,连留校察看的机会都没有”,而在去年培训课最后,培训老师还说,泄密后果很严重,可追究刑事责任。按照这种说法,这些向媒体透露信息的学生,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可能要提心吊胆了。

鉴于此,应该立即组织独立的调查机构,将教育部门、招办、高校作为调查对象,深入开展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做出严肃的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近年来指责高考阅卷中“草菅人命”的负面评价层出不穷。此前就有媒体报道,高考作文阅卷平均只有20秒。再加上每年的考试作弊问题、考题质量争议,高考的质量令人忧虑。提高高考质量的一种基本机制应该是,大学自主选择是否承认这一评价考,然后要报考该校的学生,参加这一考试。如此,考试就面临竞争的压力,就不得不提高评价质量,以赢得竞争。我国高考,现在是行政许可的唯一权威考试,不管评价质量如何,所有学校都认可这一考试,所有学生上国内大学都必须参加,在这种情形下,考试组织者并没有动力严密考试组织、提高考题质量。

“政府宏观管理,专业机构组织实施,学校依法自主招生,学生多次选择”,这是我国《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高考改革思路。依照这一思路,我国要大力推进考试社会化,这是打破考试垄断,提高考试竞争性和考试评价质量的必然选择。

(作者为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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